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R P\,|
1. 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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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 Bhk@0\a
3.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OTx79m
4.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O?0`QMY
5.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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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严禁在电线上搭晒衣服和各种物品。 c~u91h?
7.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jD?*sd
8. 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dH)\zCt
9. 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IHv>V9yiG
10. 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k,61Va
11. 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U1{Gl)
12. 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D\yZ,
13. 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 ,x``-
14. 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lJt?0;gn
15.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WmuYHE U
16. 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Bi7&yS5V
17.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QBjvbWoIG(
18. 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Q"~bP{F
19. 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EzU3'x
20.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vf-8DB
21. 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Xg7XY
22. 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Mp06A.j[
23. 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Z6#(83G4
24. 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4A)_D{(SH
25. 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JN5\
26. 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u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