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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未休年假跨年即清零,是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静守己心,看淡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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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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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假跨年即清零,是不合法的“霸王条款”

管理提醒: 本帖被 登高的温石 执行加亮操作(2017-07-01)
 
'$~9~90?Z  
  通过自订的章程、守则等方式加入年休假“过期清零”的条款,已成一些用人单位的惯用伎俩。 ARW|wXhyf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例:梁某自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供职于某公司。因未休过年假,梁某要求该公司支付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但该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年休假不可跨年申请,并且当年未休的次年自动清零。 SX|b0S,  
  “根据《条例》和《办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但并未明确规定补休必须在同一年度进行,因此用人单位以跨年等方式搞的‘过期清零’是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如果劳动者当年度尚未休完年假,可与单位协商次年补休,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kJvPwRO  
  法院在审理中同样认为该公司员工手册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法院对其不予采信,并判定应支付梁某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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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_~
羊君离线
党员领导干部除了素质高、为民服务意识强外,工作上还应该雷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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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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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问好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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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坤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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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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