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观点:
“友谊之手”不能乱伸,但该出手时必须出手。
“友谊之手”乱伸,超出了自己能力范围,就成了“祸害之手”。就像秦剑的热心帮忙,好心帮人,却害人害己。这种不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帮忙,越帮越“忙”,还有可能酿成更大的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得不偿失。
孩子小的时候,我也教育儿子要有爱心、要做好事,但前提是一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果路边有老人摔倒,你能扶起他固然好,但千万不要自不量力。如果扶不起来,给老人造成二次伤害,就不是做好事,好心办坏事,也是害人。遇到这种情况,要想办法,或帮老人联系家人,或求助路人,让老人获得最有效的救助。工作中,我也这样要求自己,别人开了口,尽可能的要伸出“友谊之手”,互帮互助才能和谐温暖相处。帮别人做的事情更要上心,力求做好。超出能力范围,就要果断说“不”,不能因为自己的“烂好心”,耽误了别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