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连日高温,“高温津贴”再度进入公众视野。虽然四部委与市总工会连连发声,再三强调高温天气下企业的用工规范,但仍有企业以各种方式侵害着职工的权益。究竟高温津贴该发多少?带薪年休假的职工能否享受高温津贴?本期劳权将盘点夏季高温津贴的这些事。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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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不应“缺斤少两” XPc^Tq
记者调查 [NTzcSN.
“我在单位工作了好几年,车间闷热难耐,从未拿过高温费,单位是不是违法?”上周,一条在12333热线后台的留言信息引起了市劳动监察部门的注意。在分配至相关区域监察大队后,记者与该负责片区的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一同去往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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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一家位于浦东新区主营塑胶生产的公司,分别有两幢车间厂房、一幢办公楼以及一幢备用仓库,公司员工数在100人以内,主要以生产流水线工人为主。还未走进车间,风扇声已经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发现在每个生产机器前,虽然有一个落地风扇,但是丝毫无法散去空气中的闷热,甚至当靠近生产机器时,仍有一股热气冒出。 RU|Q]Ymx
记者随机问起了车间里正在工作的职工,车间内是否有降温的措施,一名正在整理纸箱的员工告诉记者,由于车间顶层较高,公司曾考虑过给他们安装空调,但之后不知什么原因不了了之,换成了传统的冰块降温。她指指地上的水渍表示,“公司每天下午2点都会放一大块冰在走道,说是给我们降温用的。但是,我们一要搬运纸箱,冰块放在走道严重影响我们的工作;二是这块冰块确实没啥大用,还没来得及感受到冰块的凉意,就被机器的热气给‘蒸’化了。这算啥降温措施?” x>K Or,f
“那你们有高温费吗?”为了核实12333热线后台的信息,记者又向他们问起了高温津贴的情况,这一问更是引起了职工们的强烈回应,“按老板所说,我们应该是有高温费的,只不过只有7月至9月这三个月内才有,每个月100块,总共300元,在10月份的工资里一起拿到。”职工们表示,虽然是听公司老板如是说,但由于他们没有工资单,所以即便老板在十月份多给他们打了300元,他们也搞不清这到底是奖金还是高温费,“这到底算是有还是没有(高温费)?” 4Z3su^XR
根据职工的说法,如果公司仅在7月至9月内给予他们每人每月100元的高温津贴,那么公司的做法确实侵犯了职工的权益。对此,记者与执法人员一同找到了该公司的人事负责人李先生。对于夏季高温津贴的情况,李先生表示公司每年都做好防暑降温的工作,虽然因为工厂的硬件设施,无法在厂房内安装空调,但在每一台机器旁都安排了至少一台电风扇以起到散热降温的作用,“我们也在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工作温度,例如每天下午我们都会放冰块进行降温,同时给职工们分发冷饮棒冰,确保他们能有个工作的好心情。” 1C+13LE$U
讲到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李先生表示,公司每到夏季,只要当月天气有超过35℃的,就会给每位员工按100元/月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李先生提供公司上一年度职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的明细以及公司职工的收入明细,李先生以尚未全部整理为由,与监察约定择日上门提交。 "Bkfoi
法律解读 %UrueMEO
暂且不论李先生能否提供一份合规的公司职工收入明细,单就职工所反映的情况以及李先生所说的内容,不难发现公司的行为已经踩到了法规的红线。 g _9C*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下称《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另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下称《通知》)中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200元,不计入最低工资。”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33℃以上的室内或者35℃以上的室外工作,本市企业就应当支付每月200元,总计四个月共800元的高温津贴。 v&\Q8!r_
结合本案情况来看,该公司既未在规定的时间,即每年6月至9月四个月的时间内支付高温津贴;同时,如果李先生提供的职工明细能够证明公司在上一年度曾发过每人每月100元,总数为300元的高温津贴,那么该公司至少应补发每名职工500元的高温津贴。而如果李先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已发职工相应高温津贴,那么公司则应按全额标准,即每人每月200元,总数800元的高温津贴补发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