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请假照料孩子 pg<m0g@W*;
公司趁机劝其离职 D;?cf+6$
看着刚刚出生的女儿,杨珊觉得之前的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她本打算产假结束后赶快回公司工作,可是,女儿娇弱的身体让她不忍离去。 0FN;^hP5|
于是,杨珊找公司协商,想提出继续休假申请。还没等她开口,公司人事经理就打来电话说:自你怀孕休息以来,公司一直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果你不打算再回来工作,希望你能答应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tL#~U2K
话说到这个份上,杨珊觉得没有再祈求公司的必要了。 _\"2Mdk`]
面谈时,杨珊表示同意公司的决定。公司人事经理立即拿出一份草拟好的离职协议,让她在上面签字。 FZFYwU\~.L
该协议的内容是:杨珊知道自己此时正处于哺乳期,因其自愿离开公司,经与公司平等协商,其同意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签字生效,且不得反悔。在协议末尾特别注明:双方签字后,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QK~44;LVIJ
看到这些内容,杨珊有点迟疑。公司人事经理马上劝她说:老板念及你为公司贡献多年的份上,同意给你经济补偿。这种事情,在公司历史上还未有过。 FS'|e?WU
同时,公司人事经理还告诉杨珊:你的生育津贴大概是1.3万元,公司考虑到你在职达5年之久,愿意额外支付7000元作为经济补偿金。这些钱在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后,公司将支付给你1.8万元。这样做,是为了大家好合好散。 8-#_xsZ^;
离职协议隐藏杀机 ov3FKMG?
想要补偿难上加难 q8Jhs7fv
公司人事经理把话说得仁至义尽,杨珊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毫不犹豫地在离职协议上签字后,她回到家里开始静静地等待。 "rl(%~Op
岂料,这一等就是几个月。眼看着女儿从会爬到会站立了,杨珊还没收到公司答应支付的离职补偿费用。她致电公司询问,也得不到人事经理或老板的确切答复。到公司找吧,要么老板不在,要么进不了公司大门。 bF2RP8?en
实在没办法,杨珊来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求助,贺争律师受单位指派,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Z^?A^; }$
听完杨珊的讲述,贺律师建议她到社保中心打印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以及生育津贴核定的数额。 DUrfC[jpv
从社保中心出来后,杨珊大呼上当! 8Cx6Me>,=
从查询获得的数据显示,杨珊的生育津贴为22659.08元,且公司早在双方签订离职协议前就一次性领取完毕。而称其生育津贴仅有1.3万元。这意味着,公司答应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还没有她应享受的生育津贴高。 0Y>5&
“本属于我的生育津贴都不给,还谈什么补偿!纯粹是欺骗!”杨珊十分生气,在与丈夫商量后决心维权到底,要求公司在补足生育津贴差额的同时,向其支付保胎期间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pseN!7+or
贺律师看到杨珊的离职协议后认为,该协议中的“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条款对其十分不利。考虑到该协议又能证明一些重要事实,可以将其作为证据提交,但要避免提及该协议的效力。 Fal##6B
仲裁委开庭审理本案时,公司代理人一开口就说,杨珊与公司已经签订无争议条款,因此,不应该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EKgY
贺律师提出,离职协议属于双方协商达成的合意,而生育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核算出来的,是一个确定的数额,公司无权协商处理该法定项目,直接履行就可以了。鉴于公司已经收到该笔款项,就应及时足额支付给杨珊。其中的9000多元差额,公司应当补足。 lIhP\:;S&
面对铁证,公司同意支付杨珊生育津贴差额。 g49G7sk
由于杨珊认为公司同意支付的1.8万元全部为生育津贴,不包含离职经济补偿,故主张公司须再向其支付4000元生育津贴差额。其余的账另外计算。 !l6Ez_'
遗憾的是,仲裁裁决认定公司与杨珊签订的离职协议中的无争议条款有效,其应当遵守协议,不能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不过,裁决支持了杨珊主张的4000元生育津贴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