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字使用有规范 /*2)|2w
文学性表达不应受罚 .]w=+~h
昨天,在读库官网及其在一些电商平台的旗舰店上,关于《小小自然书》的宣传文案一度被改为“质朴自然的大千世界送给你”,不过到了昨天晚上,宣传文案再次被改回“最质朴自然的大千世界送给最初的你”。 K1$
京都律师事务所常莎律师表示,《广告法》确有相关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根据情节,相关部门可以对广告主处以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F}~qTF;H
常莎说,《广告法》中禁止使用的含有“最”的词语,指的是最佳、最具、最爱、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等与事实不符并且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解、冲动消费的表述。很多时候图书推广语中的“最”字并不是对产品的宣传,而是一种文学艺术性表达,比如“最质朴的大千世界给最初的你”完全与产品无关。 vzFo"
常莎认为,不论是举报人还是电商平台,最好别看到“最”字就下手,以免出现“一刀切”的情况。 0,whTnH|
文/本报记者 张香梅 见习记者 张月朦 dym K @
实习记者 张曜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