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籍农民工陈峰与妻子一起在北京市新发地市场做批发蔬菜的小生意,日子过得很充实,但去年的一次交通事故,让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r<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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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的一天,河北邢台籍农民工楚某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满载蔬菜的三轮车逆向行驶至新发地市场中轴路时,与骑着两轮摩托车正常行驶的陈峰迎面相撞,造成陈峰受伤。后陈峰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右胫骨近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等身体多处骨折,后经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为五级。 kKlcK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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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交警部门认定楚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峰无责任。按理说,楚某应该承担陈峰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等,但楚某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就不再露面。 _X/`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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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律师介入后,经过三次调取证据,终于使该案事实变得清晰,陈峰最终获得了赔偿。 rAwuWM@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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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求助: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 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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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楚某拒不露面,没有赔偿损失的打算。陈峰在出院后,向北京市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Tj3xK%K_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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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律师张志友介入后发现,这起事故并不简单。肇事车是一辆没有牌照的三轮车,没有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肇事司机楚某还不满20周岁,没有稳定职业,即便法院判决楚某承担赔偿责任,他也没有能力赔偿。 6a MG!_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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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张律师通过仔细询问陈峰后得知,原来事故发生时楚某是受老板指派给客户运送蔬菜的。 :d{-"R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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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pf@H;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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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楚某是雇员,指派楚某运送蔬菜的老板就是雇主,楚某在运送蔬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陈峰受伤,楚某的老板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律师说,但是当时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楚某是在工作时致人受伤的,只能一点点找证据。 X8uAwHa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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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一:楚某亲笔书写的一份说明 81jV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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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法院起诉前,张律师让陈峰找到了肇事司机楚某。楚某说,他刚开始给老板打工,干了不到一个月,只知道老板叫张某,在新发地市场做批发蔬菜生意,其他的并不知道。 A^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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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某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事故发生那天,我是受老板张某的指派去给客户运送蔬菜,车也是老板张某的”。 ze_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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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了这份说明,并不能将楚某的老板直接起诉,因为没有张某明确的身份信息,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但是其他证据仅凭律师身份无法调取,张律师决定先以楚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持调查令申请调查取证。 r&0I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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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二:交警部门的两份询问笔录 ?y`we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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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开庭,楚某未到庭。楚某的代理律师将责任全部揽到楚某身上,提出楚某并没有老板,事故发生时也没有受谁的雇佣,楚某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KP*cb6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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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向法院出示楚某亲笔书写的说明,并指出楚某律师当庭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申请法院调取交警部门的询问笔录。庭审结束后,律师了解到,楚某的律师是由其老板为其聘请的。 [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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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律师开具了调查令。张律师持调查令前往北京市交管局丰台支队北京大红门大队调取询问笔录。 F15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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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供了两份笔录,一份是对楚某的笔录。楚某在笔录中陈述发生事故时其是受老板张某指派给客户运送蔬菜,张某给楚某支付工资,三轮车也是张某的。另一份笔录是张某侄子的笔录。笔录中记载,发生事故后张某委托他前往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并垫付了陈峰的部分医疗费。 *kM^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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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摊位租赁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wUJ>?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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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表示,从交警部门调取的两份笔录,足以证明事故发生时,楚某是受张某的雇佣提供劳务,张某是楚某的雇主,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笔录中并没有张某明确的身份信息。该怎么确定张某的身份呢? u,&[I^W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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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陈峰,张律师了解到张某在新发地市场的具体摊位号。张律师判断,张某有可能与新发地市场签订租赁合同,市场应该掌握张某的身份信息。 2zN"*W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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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律师申请,法院为律师再次出具调查令,律师前往新发地市场调取证据。“经过翻阅档案材料,我们找到了张某与市场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合同的最后附有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张律师说。 X1Vj"4'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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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张某明确的身份信息,张律师申请将张某追加为被告。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楚某系张某所雇佣的雇工,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楚某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持异议,最终判决楚某和张某共同向陈峰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 q:a-td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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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张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他还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雇主应承担的责任,今后将加强对雇员的管理和教育,引导他们遵守交通法规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记者 杨召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