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中公国企小编带大家具体看一下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是考虑退休办理:
1.男性年龄满50周岁,女性年龄满45周岁,连续工作满年限10年,或者工龄达到10年之上,由医院证明,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丧失完全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考虑。
2.因公致残,经医院证明丧尸完全能力者可以考虑。
3.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30周岁,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达到10年可以考虑。
4.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者以及有害于健康工作性质的职工,男性年龄满55周岁,女性年龄满45周岁,连续工作年龄满10年可以考虑。
因此,国有企业下岗工人是不可以提前退休的,只有符合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以考虑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