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真相有疑问的情形下还必须让对方“付出代价”,这种想法并不可取 Y1U"HqNl* <6}f2^ “只要有可能是辱华,那就必须让他付出代价,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人民不可辱”,这样的心态,去年在拉维奇“眯眯眼辱华”事件中,其实就曾出现过。当时中国足协曾发表声明表示“相信球员和摄影师拍摄此照片时不存在恶意”,“呼吁媒体不要过度解读”,这引起了很多国内球迷的愤慨,认为这是“洋奴行为”,把一起种族歧视事件大事化小,不能接受。然而,中国足协的说法,其实是有道理的。在《拉维奇“眯眯眼”辱华?没必要反应过度》这期今日话题中,曾对此问题详细考察过——“眯眯眼”这个姿势,是在英语文化圈有强烈的歧视意味,在这个文化圈中的亚裔人士和比较讲政治正确的西方人对此很在意。但在其他地区,并非如此。对于很多拉美人,做这种姿势并不含有歧义意味,很多人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姿势有歧视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非要把一个很可能是开玩笑的行为上纲上线,并不是一个适当的做法。
ZZ]OR;8 阿根廷球星拉维奇“眯眯眼”照片引发辱华争议,他本人也为此进行了道歉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前年的“维珍航空歧视中国人”事件中——当时盛传的说法是“女子维珍航空机上被骂中国猪,求助空乘反被威胁”,事件引发中国人激烈声讨,比如知乎上几乎全是讨伐维珍航空的声音,甚至又出现了“帝吧出征”之举。然而事件真相同样也存在疑问之处,中国女子的主张没有实锤证明,而且也存在其他的证言表示不存在歧视现象(具体参见《面对“维珍航空歧视中国人”,应该采取什么姿态?》)。在这样的情况下,非得逼迫维珍航空承认存在歧视,逼迫其必须道歉,恐怕也是难以成立的。国人之所以如此强烈主张,恐怕同样与“必须强硬表态,让世人都知道中国人民不可辱”的心态有关。
07T;IV3#C5 维珍航空老板Richard Branson当时发了一篇声明,认为对维珍的指责是片面、不准确的
回到“雷迪克拜年辱华”事件。公允地说,中国网友认为雷迪克是狡辩,认为“改口说”不可信,这样的主张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chink”这个发音的确是出现了,没人能打包票雷迪克就是改口了(也许技术手段如声波分析等可以进一步考察“改口”说是否成立,本文不提)。但不得不说的是,绝大多数网友还是习惯于从自身立场出发,无法做到足够中立,做到“法官思维”。事实上,支撑“改口说”的理据,是存在并被多数网友忽略的。比如“Chink fans in China”语法上就不通;比如雷迪克过往并没有歧视中国人的劣迹,相反雷迪克过往来中国时接受的采访体现了很多对中国人的好感;再比如雷迪克在圈内的口碑——NBA球星马特巴恩斯在其道歉声明中明确表示“跟你共事过的和了解你的人都知道你的立场”,有美国球迷表示雷迪克是最不可能种族歧视的谦谦君子,最有说服力的当然还是前述“反歧视斗士”林书豪的背书。这些理据,是能够给对雷迪克的“有罪判决”打上很大问号的。
j &0fC!k 林书豪是华人反歧视的代表,他在当年曾被美国电视台用“chink”这个词汇形容,当时美国电视台进行了道歉
也许有人会说,这么“包庇”雷迪克,你能确保雷迪克没有说过那个词吗?能确保雷迪克没有侮辱中国人吗?并不能,但在存疑的情况下,笔者确实主张没有必要过于激烈地喊打喊杀。在有实锤的情况下,对辱华者、歧视中国人者进行强硬回击,其实已经非常足够——比如去年对切尔西球员肯尼迪的声讨,那是方方面面都站得住脚的,因为肯尼迪确实非常明显地侮辱了中国人,而国人的反击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切尔西官方致歉,并对肯尼迪进行了处罚。而在没有“实锤”的情况下,仅仅是为了让世人觉得“中国人民不可辱”而上纲上线,就“疑罪从有”,恐怕非智者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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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尔西球员肯尼迪辱华是“实锤”,也因此遭到了处罚
肯定会有人举出,美国黑人是如何如何保护自己,如何事事都搬出“政治正确”、“种族歧视”大旗的,但这种“过度”的做法不正是让很多人感觉不妥之处吗?还是举一个NBA的例子,两年前,美国黑人篮球明星考辛斯发现球队工作人员给所有观众都准备了一套庆贺中国猴年的T恤,却以这种做法侮辱了黑人为由(猴子对于黑人有侮辱意味)而进行了阻止,这种做法搏得了美国黑人的一致赞赏。但在华人看来,这种做法实在令人不是滋味。
7{kpx$:_ 归根结底,“按闹分配”、“会哭的孩子有奶喝”并不是真正解决争端和分歧的机制,依照法律思维,有理据地抗争和维权,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可行道路。中国人过去受歧视时的确可能不善于发声,但不意味着如今就万事都要嗓门大,“有理不在声高”。就拿雷迪克事件来说,有理有据地质问,他也不可能不进行解释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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