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沩水云飞 2018-03-24 13:42

《班组天地》【论剑管理】2018年第4期组稿讨论:员工犯错误,班组长主动揽过,这是对员工的爱护吗? 截稿日期:3月30日晚20时


  陕西中能公司员工王惠武反映,最近在他们公司安保大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执勤队员孙建民在上岗期间,为了能让车辆快速通过道口,没有按程序启动道闸杆,使得一辆快速行驶的运煤车刹车不及,差点追尾了。班长王树云发现后,及时进行了疏导和沟通,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是不好的影响也造成了。望着老孙受到惊吓而泪流满面的场景,王树云心一软,把责任放到了自己的身上。结果王树云因替运煤专线执勤队员“揽过”,被队上处罚了!好些队员替王树云叫起了屈,认为王树云是个为员工着想的好班长,他被处罚得很冤。
  面对队员们的不解,队长说:王树云的做法并不是对员工的爱护,相反还容易留下后遗症。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严格管理,就会让被袒护员工产生依赖,在思想上放松要求,而且也不利于以后的管理,如果其他员工也出现类似的事情又该怎么处理?所以,秉公执法才是对员工真正的爱护,基于此,必须对王树云做出处罚。
  你对王树云主动揽过的做法怎么看?班组长遇到这样的事应该怎么处理才正确呢?欢迎提供企业和班组好经验好方法,期待您的参与!

  稿件要求:叙事为主,事理结合,语言精练,说理透彻,通俗易懂。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或身边事例跟帖评说!拟定小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及单位。
  字数要求:500~1000字
  时间要求:3月30日晚20时。我们期待您的佳作。

cjy18517 2018-03-24 14:28
  

爱好作为 2018-03-24 17:26
                                班长替队员i揽过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 
       队员孙建民在上岗期间,为了能让车辆快速通过道口,没有按程序启动道闸杆,使得一辆快速行驶的运煤车刹车不及,差点追尾了。班长王树云发现后,及时进行了疏导和沟通,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是不好的影响也造成了。望着老孙受到惊吓而泪流满面的场景,王树云心一软,把责任放到了自己的身上。这样的处理结果看似很仗义,也给队员分了忧。可不知班长王树云想过没有,你这是在包庇和纵容组员犯错啊!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就犯错处理来说,明明不是班长的错误行为,却偏偏让班长来背这个黑锅。如此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岂不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吗?该接受处罚的人没受到处罚,不该接受处罚的却偏要替人背黑锅,这不明摆着与工作纪律对着干,把规章制度当无物,做摆设吗?别以为班长照顾队员情绪,替队员背黑锅就能赢得众人一致喝彩和赞成,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暴露出班长能力不足。因为一个足智多谋的班长,在矛盾和问题接踵而来之时,他们从来都不会以替人揽过,或是,以和稀泥的方式终结矛盾和问题。而是信心满满地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将矛盾和问题逐一化解。如此一来,才能既让上面领导满意,又让下面队员高兴。
       笔者认为,班长在日常工作上,不只是冲锋陷阵带头干活的领头羊;同时他还担负着队员思想矛盾的调解员,谁在工作上出了差错,谁的思想有解不开的疙瘩等,这些工作和生活上的琐碎事,都需要班长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可否认,队员遇到困难找班长,班长义不容辞来帮忙,体现了班长对队员关心和关爱。可问题是,队员也不论什么事都由班长扛,比如:队员在工作上犯了错,要接受处罚,你班长也能代为揽过吗?绝对不能!
俗话说:“严是爱松是害。   队员犯错就应当由其自己来承担,别人代为受过,实际上就是在纵容他,甚至还害了他。笔者单位人员在进入生产现场检修时,有一个开工作票签字环节,要求每位来现场参与检修工作人员都必须自己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可在具体操作中,我们有些员工就是不按规矩出牌,偏要人代签。当安全部门发现后,多次责令涉事班组整改,可就是没人能听得进去。于是,安全部门就采取罚款措施,对不按要求签字的员工每人次罚款50 元。
      然,尽管有扣钱这样的处罚来遏制逃避签字现象,但是,仍然还有人我行我素,拒不亲自签字。究其原因,就在于扣罚到个人头上的钱,全部由班组集体给分摊了。这样就让违规者没有丝毫痛感,反正扣罚的钱均摊到班组,大家马大家骑也没啥稀奇。后来,安全部门对未在工作票上签字员工扣款不采取报班组,而是直接从违章员工头上扣除。这样,不仅可以倒逼员工进入现场干活非得签字不可,同时也使企业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也许,这个事例与班长替队员揽过有些出入,但其中也阐明了一个道理:越是对违规犯错者迁就,就越是于事无补,最终还是依靠动真碰硬来收场。所以说,班长替队员揽过只能适得其反,与人与己与整个团队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cjy18517 2018-03-25 08:50
  

cjy18517 2018-03-25 10:01

       孙建民在上岗期间,违章操作,使得一辆运煤车差点追尾,险酿事故。班长王树云心一软,把责任揽到了自己的身上。这样的揽过行为体现了班长良好的团队意识,不仅是给孙建民减轻了精神负担,同时也让孙建民感触到班组温暖;在很多企业的生产班组里,此举不乏个例,揽过并无不可,但重在当事者该知违章之害!
    蚂蚁能溃堤,皆因群蚁的团队力量,而非个体的力量;一次违章能够及时发现,就能避免再次违章,这样的揽过等同于安全操作再培训!俗话说:谁能无过,能改则善莫大焉!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职工往往是在操作细节上难于把握安全操作技巧,会发生违章操作的习惯性动作,这是潜意识的动作,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约束,需要班组团队的教导,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正的,揽过能激发当事者以感激的心态学习或补习安全操作规程,不至于抱着怀恨或无所谓的心态工作。在很多违章案例中,有些职工潜意识里会认为“都处罚了,还学个屁”的心态去认知安全操作知识,违章处罚具有一定的促进职工学习安全操作知识;同时,也会造成职工的逆反心理反应,对安全操作知识培训产生逆受心态。从现场管理角度来说,班长揽过,是聪明之举!
       笔者认为,时下,现场生产都是由班组来完成的,生产任务都是依靠班组团体来完成的,因而班长的揽过行为,更能增进班组间的凝聚力;当然,在揽过的同时,要让当事者知错能改,否则就是纵过了,班长揽过要区别纵过,揽过,关键的就在于揽过之后的纠过,就如古话说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处理过错的方式有两种:制度化、人性化。制度化缺乏柔性,容易让人产生逆反思想,人性化缺乏刚性,容易让人偏离正确的操作思维;但在处理职工过错中,人性化处罚方式更能促进职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比如,此案例中,班长王树云揽过之举,即为人性化处理方式,先是现场纠错,让当事者孙建民感到自己犯错之危害。
      原先我们单位在处理违章时,都是以强硬的态度进行处罚,结果是越处罚违章越多,违章处罚对于遏制违章来说,效果并不理想;但在这些年实现违章返还措施以来,违章案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该措施与王树云揽过之举有雷同之处,当事者出现违章之后,如果无发生相同违章或次月无发生违章案例的,给予违章处罚款一定金额的返还款。
    “谁能无过,改之则善莫大焉!”在班组管理中,我们应该更注重管理效果,而不该拘泥于生硬的制度约束!人性化管理更注重于管理效果。(福建:陈君英)


    

何爱平 2018-03-25 21:16
对违章的宽容就是伤害

按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是一种善意的警示和提醒,目的是让违章的职工真正认识其危害,杜绝今后,确保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一条每一款都是血的教训凝练而成,容不得丝毫的藐视,更不能有半点任性,否则极易造成重大伤害。
我的安全我做好,我的事情我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蒙受较大损失,相关人员也要受到处理,但那只是经济上的损失或职务上的变化,损失最大、伤害最深的是伤亡职工及其家庭,残缺的身体永远无法挽回,再多金钱无法交换,失去亲人的伤痛永远无法弥补,再多的痛哭后悔也无济于事。
各级管理人员要像爱护自己的亲人一样,真心关爱、真诚关心每一位职工,不断强化安全教育,班前提醒班后督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每一个职工清醒地认识到对违章的处理是一种关心,对违章的宽容就是一种伤害。要坚决消除老好人思想,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定面前不“宽容”,没有下不为例,不送虚假人情。同时对违章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不袒护不庇护,出现一起处理一起,真正让违违人员触及灵魂深处,杜绝重复违章,营造不想违章、不敢违章和不能违章的良好氛围。
                     徐矿集团  何爱平


秋水长天 2018-03-26 10:25
若没有认知,千万遍错误仍将持续出现。惩戒的目的不是简单处罚,而是以惩戒为手段强化认知的提升,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事情太多。泛滥的好人容易做,也最容易收买人心,但是烂好人的教训太多,这本身就已经是教训。主动揽过,出错的人连承认错误的勇气都没有还有什么担当可言?当事人之所以当鸵鸟的本身就是没有担当的表现,此举助长的是什么?作为兵头将尾,严格的管理与带头作用可以提倡,但是这样的烂好人行径确实该罚,以此为戒!

李晓波 2018-03-26 15:21
班组长应为员工过错担责,但不能揽过

         执勤队员孙建民在上岗期间,为了能让车辆快速通过道口,没有按程序启动道闸杆,使得一辆快速行驶的运煤车刹车不及,差点追尾。班长王树云发现并处理完后,把责任放到了自己的身上。结果因替运煤专线执勤队员“揽过”,被队上处罚了!好些队员替王树云叫起了屈,认为王树云是个为员工着想的好班长,他被处罚得很冤。
       我觉得王班长不冤,作为班长,从他产生主动揽过的想法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看到这里,有的人会说了,你怎么这么冷血,难道班长为员工着想,维护员工,他还错了,被罚了,还不冤?
       是的,作为班长,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你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不是想着怎么包庇、包容他,甚至为他遮掩、揽过,而是应该第一时间指出他的错误,采取严厉、严格的措施对他的错误进行惩戒和惩处,以利于其吸取教训,改变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相反,如果你一味包容、揽过,则会在他和其他班员的思想里种下反正有班长这棵大树顶着,我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挨罚的种子,导致工作中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怎么快捷怎么来、怎么方便怎么来,以至于现场安全无法管控,规程措施形同虚设,长此以往,班组操作何来安全,现场安全谈何保障?
       由此,笔者想到了笔者所在的企业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的一些做法,在绿水洞煤矿,企业明确班组行为班组安全第一现场负责人,现场由跟班副队长、部门跟带班人员、安全值班长、工会群监员、共青团青安岗员、岗位职工安全联友与班组长一起织成一张班组现场安全网,凡是现场操作岗位出现了三违情形,本人必须接受相关处罚,过“六关”(亮相关、认识关、处罚关、培训关、亲情关、安全文化关)的同时,班组长与安全值班长、安全联友因为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据责任划分接受应该接受的处罚。
       现场安全生产是每一个操作工人、每一对安全联友、每一个安全管理者共同的责任,现场员工发生过错,班组长一推四五六,完全不承担责任不可能,但大包大揽地把什么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同样不可取,正如王树云的队长所说:王树云的做法并不是对员工的爱护,相反还容易留下后遗症。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严格管理,就会让被袒护员工产生依赖,在思想上放松要求,而且也不利于以后的管理,如果其他员工也出现类似的事情又该怎么处理?所以,秉公执法才是对员工真正的爱护,基于此,必须对王树云做出处罚。
      因此,班组长因为员工做错担责,但不能揽过。


初卫平 2018-03-26 21:51
                                       对违章者“揽过”是害不是爱
   班组职工出现违章后,身为班组长理应一视同仁,大胆管理,严格处罚,其目的是职工牢记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关系到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可是文中的班组长在发现班组成员违章后,不是带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去严加管教,而是将班组成员所犯下的隐患进行揽过。意在自己平时对班组职工管教不严,安全生产抓的不够,从而导致班组员工出现的不该有的安全隐患。身为班组长,自己要负全部责任,所以他义无反顾地揽过了责任。
   以笔者的看法,班组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了安全隐患,班组长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来要求自己,敢于制止违章,纠正不安全行为,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哪能不分青红皂白,是非黑白地地进行“揽过”呢?当然,这种出发点或许是令人称道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相信谁都有犯错误的时候,这时候为班组职工进行“揽过”,把责任全推给自己,让职工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和班组长的关怀之情,但是,把职工的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表面上是为了职工利益着想,但其结果是让班组职工在工作中产生了懒惰和依赖心理,他们在工作中错误地认为,反正出了安全隐患有班组长进行处理,只要不出现大的安全隐患,班组长就会揽过自己的责任,这种错误的认识,伴随着时间的延长,会导致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忘记自身的权力和义务。毋容置疑,班组长的这种“奇葩”做法,无疑是害了职工,苦了自己。请问,以后该班组职工出现类似的安全隐患,身为班组长的你又该怎么处理呢?难道还去“揽过”不成?
前几天,笔者在广袤的井场上进行采油操作时,各项安全措施均已到位,安全检查人员看了现场同意施工,并在施工书上签了字。哪知就在这个时候,一位同我关系不错的安全员却没有揽过”,他仔细地看后说,罐车旁的灭火器摆错了位置。我听了他的话幡然醒悟,原来灭火器应该放在施工的上风口,而我却一味地为了紧张忙碌工作,却错误地摆放在了下风口,我急忙将灭火器重新进行了摆放,原以为这点小事不会罚款,再说当场给予了整改,哪知等工资下来后,一口气罚款我300元。当我找到这位安全员时,他深有感触地说,罚款不是目的,你在操作中违章了,就要接受惩罚,不能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就会网开一面,我要让你永远记住灭火器的正确摆放位置。我听后感觉他说的有道理,才不好意思地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安全是效益,安全是生命,唯有安全生产不出纰漏,才能较好地保证我们各项利益不受损失。企业班组长切莫为了“揽过”而一意孤行,要让安全隐患暴露在阳光下,深刻进行反思和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大胆纠正安全违章行为,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中。

荷花 2018-03-26 22:19
参与的老师蛮多,大家加油

cjy18517 2018-03-27 10:16

柳庆 2018-03-27 23:47
管理方法要恰当才能有好效果

        员工管理在班组管理中尤为重要,企业中,班组长的管理好方法可谓多色多样,面对个别老大难也不乏奇招偏方。但并非所有的好方法都能得到理想的效果,笔者以为,好方法也要选在恰当的时机,且使用得适当即可。
        该公司保安大队班长王树云为执勤队员孙建明揽过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做是一种同情的做法,是王树云善良的本能所为;也可以看做是一种管理方法,一种建立形象的机会,在队员惶恐无助,泪流满面之际,用“揽过”的行为,既安抚了当事人孙建明内心的慌乱忐忑,又展示了一名班长的担当精神。
        但笔者认为,“揽过”的方法在此事上,或有些许的不恰当。
        我们不盲目的认可“一人犯错,集体受罚”的理念,企业中,我们更多的是“属地划分,分职分责”,但问题出在班组里,班长就有脱不了的连带责任,而这次揽过的目的,是将两份责任变为了一份,无意之间,形成了一种躲责的现象。毋庸置疑,这样的现象是企业不能接受的。如若类似的事情在以后,或在别的班组发生,大家都纷纷效仿,那此次揽过岂不成了“钻纪律空子”的“榜样”?
        再言,班长是一个班组的领导者,站在班组的高处,一言一行都被员工们看在眼里。且不说当事人孙建明会有何感悟。其他班员,是否有可能对“班长会揽过”产生依赖心理?如果某些班员曾经犯过错,因为错误不如此事之大,你没有为其揽过,他们会产生怎样的妒忌心理,会对以后的工作造成怎样的恶果?
        在笔者曾经担任过班长的班组,就有类似的事情发生。班组中,几乎都是该专业的“老资格”或是该班组的老员工,有着经验丰富,轻车熟路等优势。而班组新来的一名年轻员工,不善言辞,也不爱与人交流,且工作积极性不高,对于学习更没有兴趣,其他员工对其都有不小的意见。我经过了解,知道他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我就选择了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他。在班组内的工作,我尽量安排较简单的任务给他;对于他不温和的言辞,我选择了以微笑回敬。然而这片想要通过打动他来激励他成长改变的真心,收到的效果相当不如意,同时还等来了其他员工的声声抱怨:“你这是在纵容他”、“那我们干活也随便一点?”……
        我开始静下心来思考此事,员工管理,无论生活还是工作,不求一碗水端平分毫不差,但应该一视同仁。后来,我选择了仍以感情管理为主,生活上,付出了更多的用心,与每名班员交友、交流。但对于工作,实行制度必须先行。在班组会议上,我多次强调“成熟”的意义,更多的提到“责任”与“担当”。功夫不负有心人,那名年轻班员开始意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成年人,言行举止确实不够成熟,开始主动参与到集体活动之中,言辞也有委婉之变,对于工作,有了求教之行,大家对他的看法也开始变好,年终时,我们班组荣获了企业的“优秀班组”荣誉。

蒋昌明 2018-03-28 12:58
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职工蒋昌明认为:
主动揽过、更要事后“补台”

  班组长王树云这种主动揽过的做法,是发自内心的对员工的爱护,这既可树立敢于承担责任的形象,也能起到得人心,聚合力的成效。但是,往往也会使班员产生惯性依赖,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认识不足,反省不深,整改不力,导致同样错误重复发生,难以根除。笔者认为,班组长遇到这样的事,既要主动揽过,更要事后“补台”,要巧妙地把员工的错误当作一次教育本人和班员的机会,通过一次“补台”,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和对问题善后处理的能力。
   所谓“补台”, 即是在出现意外情况的事件后进行补救措施,及时改正不足之处,使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笔者从事煤矿井下运输班组管理工作多年,记得前年有一天,我班机车司机谢某在运煤过程中,因车速过快,前方轨道道岔突然出现了障碍物,迫使他紧急刹车,造成机车、矿车激烈相撞,致使7辆装满煤炭的矿车下道。我接到消息后赶到现场,及时组织处理,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影响生产达2个多小时。班后追查会上,我让谢某如实地将事故经过陈述清楚,并当即指出车速过快是事故主因,并也承担自己疏忽提醒、教育、管理不严的责任,队长对我和谢某都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全班成员见我跟着受罚,纷纷表示在工作中要时刻绷紧安全弦,谢某对此更是深感愧疚,当着全班的面郑重承诺,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坚持按章操作,这些年来,谢某再也没有出现过违章行为,全班也从未出现过因车速过快造成矿车下道的事故。
  俗话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笔者一直工作在基层,说实在话,班组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谁也不愿意出差错,如果出了问题,当班组长的就应该去解决,要亲自谋划和参与处理,力争把损失减到最低,然后视其性质轻重,该追查处理的必须处理,爱护员工绝不是有意包庇。班组长该出面承担责任的要主动揽过,这样会使自己在员工中树立起威信,更重要的是要事后“补台”, 尽量把坏事变成好事,不做拆台的事,团结全班成员,齐心协力抓好班组管理和各项工作任务。

蒋昌明 2018-03-28 13:01
跟帖出错了,请编辑老师整理。谢谢!

柳庆 2018-03-28 16:14
老师,您的贴子上方有一个编辑按钮,点击之后可选择高级模式,将需要调整的段落用鼠标左键拉黑,然后在上方选择字号等。冒昧留言,希望可以帮到您。

蒋昌明 2018-03-28 19:32
谢谢您的帮助。

czcjm002 2018-03-28 22:24
“揽过”担责不能放弃原则
在班组管理中,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因为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发生人身伤亡,因此,作为兵头将尾的班组长,在对待安全管理上,应该以无私的黑脸精神抓好安全。而班长王树云在发现队员没有按程序操作,差点造成安全事故后,反而心软,把责任放到自己身上,替违章队员“揽过”,受到处罚。这种无原则的“揽过”担责当好人, 是班组管理中的大忌,不仅不利于班组的安全,也不是对违章员工的真正爱护。
诚然,在班组管理中,班组长要讲究方式方法,还要讲究人性化管理,不能擅自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职工进行处罚。但对于触犯规章制度的事情,就要进行批评教育,该考核的问题就要按规定进行考核,这样职工才能心服口服,才能不给问题留余地,进而促成良好班风的形成。如果不分原则的袒护员工,在管理上放松要求,不仅对以后的严格管理带来影响,也不利于违章员工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还会挫伤一些遵章守纪员工的积极性。更有可能给今后的事故埋下隐患。
曾经有一个家电维修服务中心的班长,他们发现一个空调维修工,工作时没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绳、安全带,同情他家庭困难,加快速度多安装几台空调,多赚点钱,结果有一次发生了事故,导致了伤残事故,结果让空调维修工的家庭雪上加霜。血的教训让其痛苦不堪。
可见,作为班组长来说,对班组员工的严格管理,就是为了规范作业标准,督促他们养成按章作业的良好习惯。及时的批评教育,就是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对于那些有违章行为苗头或正在违章的职工来说,及时的提醒和批评处罚,能够让他们惊醒,让他们立即停止违章行为,等于是挽救职工生命,是对班组成员最真诚的关爱。而没有原则的“揽过”袒护,就会可能让对方付出更大、更惨的代价。这就不是爱,而是害,并且是对他人、对企业、对自己最大的害。(曹建明  )

远村 2018-03-30 09:33
                                                要让制度管理落到实处
                                             中建七局总承包公司   王艳
       还记得一首军旅歌曲:“纪律中有你,纪律中有我,纪律中有无穷的战斗力……”部队之所以具有那么高的战斗力,笔者以为与部队严格的制度管理是分不开的。因此,在我们的平时管理中,还是应该把制度管理落到实处。
       材料中,王树云的做法,属于人情管理大于制度管理,笔者认为其主动“揽过”行为并不是对员工的爱护,相反还容易留下后遗症,会让被袒护员工产生依赖,在思想上放松要求,而且也不利于以后的管理。在管理员工时,固然离不开人情,但是讲人情是要有原则的。比如,员工家里有事,可以允许多休息几天,这都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还能让员工感受到单位的人性化温情。但是员工因为没有按照规章工作,差点造成事故,就不应该再“高抬贵手”了,而是应该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处罚,达到教育本人,惊醒他人的作用。如果班长自己把责任扛下,会让犯错误的员工思想麻痹,达不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应该把制度管理落到实处。首先,制度管理能体现公平性,处理问题有一个规范的标准,这样会让员工心里有一架平衡的天平,正所谓“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唐·白居易);其次,制度是一个刚性的东西,而人情则是一个富有弹性的东西,如果人情管理高于制度管理,会让管理无章可循,时间久了,很多问题处理起来可能就不好拿捏尺寸;最后,制度管理能让员工树立“规矩意识”,从而敬畏制度。
      俗话说:严格是对员工最大的关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决不能有意袒护或替其“揽过”,对其进行相应处罚,用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他才会长记性,避免再犯同类过错。

李唐明 2018-03-30 19:40
                                主动揽过是“盲目的爱”
      文中说,有个队员犯了错误,当班的班长主动把过错揽到了自己的身上。这种做法不值得提倡。有制度,大家就要共同遵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对所有人的约束力都是相同的。班长主动揽过一次,今后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班长是不是每次都要替别人揽过呢?长此以往,制度形同虚设,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作为班队长,你可以选择替员工受“过”,却不可以代替员工成长。爱护员工这一点没有错误,只是需要分清情况。员工违反了制度,理应受到制度的约束,你替他承担了一次处罚,他就被剥夺了一次受教育的机会,个人的成长也因此而停滞。在当事人心中可能还会沾沾自喜,那就难保不会再次发生问题。到时候,你会继续替他担责受罚吗?建立规章制度,大家应该共同遵守,维护制度的威慑力。像这类替人受过的做法,笔者不赞同,这类做法极有可能会破坏风气。你一个班长,难道能替所有的员工揽“过”吗?身边有个同事,因为违章作业,将要受到处罚,结果和他有交情的队长替他承担了责任。队长因这事被撤职了,而这个同事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他还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交的朋友都很仗义。没有认识到自己违章所造成的恶果。
      其次,假如说员工犯了错误,班长主动要求跟着一起接受处罚,这样的做法还可以接受。作为班长,对自己的下属负有管理责任,下属犯了错误,班长也有一定的责任。从这一点上出发,共同承担处罚,比起班长独自揽过,效果要好。当事人能够受到教育,他也会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到牵连,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也会有意识地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作为一名“兵头将尾”的班长,爱护自己的下属,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也要讲究爱的方式方法,且莫让“盲目的爱”铸成大错,到那时就悔之晚矣。
         李唐明    恒源煤电 钱营孜煤矿

yzlkr 2018-03-30 19:58
背次黑锅又何妨?
原则上是不支持班组长主动替员工揽错的。理由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制度管人,才能彰显公平,否则,以后再发生这种情况,班组长该揽还是不揽?所以说揽错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个错误,事实上也很少有班组长会替员工主动揽错,否则也就不会有队员为班长喊冤。
回过头来我们再想想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处罚不是单纯的想让员工经济上得到损失,而是为了让员工得到教育,以便今后能更好的工作。人常说,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管理手段,是一种没有好的管理办法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管理手段。如果有人认为处罚是一种万能的手段,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冷冰冰的的制度面前,在无情的罚款下。可以驯服出温顺的员工。可在这样的环境里面,员工做起工作来会畏手畏脚,创造性和积极性肯定会受到影响。
人都是有思想,有感恩之心的。如果班组长主动替员工揽错,能达到教育员工的目的,同时又收获了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心,这岂不是双赢,何乐而不为?所以,这样的黑锅就是多背几次又何妨?。

cjy18517 2018-03-30 20:18

cjy18517 2018-04-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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