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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pzp 2018-03-29 09:01

班组长应为员工过错担责,但不能揽过(作者:李晓波)

班组长应为员工过错担责,但不能揽过
李晓波
         执勤队员孙建民在上岗期间,为了能让车辆快速通过道口,没有按程序启动道闸杆,使得一辆快速行驶的运煤车刹车不及,差点追尾。班长王树云发现并处理完后,把责任放到了自己的身上。结果因替运煤专线执勤队员“揽过”,被队上处罚了!好些队员替王树云叫起了屈,认为王树云是个为员工着想的好班长,他被处罚得很冤。
       我觉得王班长不冤,作为班长,从他产生主动揽过的想法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看到这里,有的人会说了,你怎么这么冷血,难道班长为员工着想,维护员工,他还错了,被罚了,还不冤?
       是的,作为班长,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你应该采取的正确做法不是想着怎么包庇、包容他,甚至为他遮掩、揽过,而是应该第一时间指出他的错误,采取严厉、严格的措施对他的错误进行惩戒和惩处,以利于其吸取教训,改变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相反,如果你一味包容、揽过,则会在他和其他班员的思想里种下反正有班长这棵大树顶着,我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挨罚的种子,导致工作中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怎么快捷怎么来、怎么方便怎么来,以至于现场安全无法管控,规程措施形同虚设,长此以往,班组操作何来安全,现场安全谈何保障?
       由此,笔者想到了笔者所在的企业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的一些做法,在绿水洞煤矿,企业明确班组行为班组安全第一现场负责人,现场由跟班副队长、部门跟带班人员、安全值班长、工会群监员、共青团青安岗员、岗位职工安全联友与班组长一起织成一张班组现场安全网,凡是现场操作岗位出现了三违情形,本人必须接受相关处罚,过“六关”(亮相关、认识关、处罚关、培训关、亲情关、安全文化关)的同时,班组长与安全值班长、安全联友因为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据责任划分接受应该接受的处罚。
       现场安全生产是每一个操作工人、每一对安全联友、每一个安全管理者共同的责任,现场员工发生过错,班组长一推四五六,完全不承担责任不可能,但大包大揽地把什么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同样不可取,正如王树云的队长所说:王树云的做法并不是对员工的爱护,相反还容易留下后遗症。管理人员如果不能严格管理,就会让被袒护员工产生依赖,在思想上放松要求,而且也不利于以后的管理,如果其他员工也出现类似的事情又该怎么处理?所以,秉公执法才是对员工真正的爱护,基于此,必须对王树云做出处罚。
      因此,班组长因为员工做错担责,但不能揽过。

原帖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1005799-page-1.html

(管理员编辑,推送微信)

海边石油人 2018-03-3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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