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中立】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乃企业之幸职工之福 --]

中国企业员工互动论坛 -> 【探索】观点擂台 -> 【中立】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乃企业之幸职工之福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胡云峰 2018-04-23 18:52

【中立】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乃企业之幸职工之福


  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乃企业之幸职工之福

  五一将至,又有一批职工因工作业绩突出将披红戴花接受企业的劳模褒奖,这闪光的荣誉,镌刻着职工的个人努力和成长,也凝聚着企业的关切和希望。

  殊不知,劳模好当,众口难防,劳模也有劳模的无奈和彷徨。这不,曾连续荣获2015、2016年度公司劳动模范的山西某化工集团职工王某,就因出现了工作态度消极等情况,被人指责为“空有劳模之名,没有劳模之实。”

  而之前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的他之所以态度转变落人口实,原因就是想不通为何几名业务不如自己的工友都被提拔到了班长、副主任的岗位,而连续两年获得公司劳模称号的他却总是与职务无缘。

  对于王某的变化,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报以理解和同情,认为企业管理有问题,晋升渠道狭窄,加以一些领导用人不公,极易打击人的积极性;有人认为即便企业管理有问题,也要多从自身上找原因,只有自己强大了,所有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对此,笔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皆是因为未能树立起正确的“劳模观”所致。而要树立正确的“劳模观”,需要企业的正确引导和职工的正确认识。

  十九大以来,“实干+创造”的劳动观成为了评价劳动价值的新观点,并据此赋予了劳模以新内涵。作为企业,要引导职工加强对此的认识,实干的人有一大批,可实干又会创造的却是凤毛麟角。此前,王某工作积极主动,又有两项技术改造成果加身,是完全符合新时期劳模评选标准的,企业将其评选为劳模,也彰显了企业在劳模评选上的公平公正。但令人困惑的是,既然企业不吝赋予王某劳模称号,为何却在诸如班长、副主任这样的职务上不舍得放手了。要知道,标杆树立起来,为的是在职工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也是在执行企业尊重人才、善用人才的固本之策。如果劳模沉没于班组当中,光环减弱不说,标杆引领作用也会大打折扣。

  所以,作为企业,在如何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上,要系统思考、审慎执行,而不是虎头蛇尾、敷衍塞责。多关心劳模当选后的工作生活,保持劳模荣誉的完整链条,对于引导职工追赶标杆十分重要,少了哪一环,效果都会减分。

  中国人的“官本位”思想很重,做官,可以带来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好处。虽然班长、副主任这样的职务算不得什么官,但从王某的表现来看,还是很看重,不然不会促使其工作态度发生那么大的转变。之所以会这样,在于王某未能树立起正确的劳模观。总以为,被评上劳模了,“官位”就近在咫尺、唾手可得了,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享受到劳模带给他的所有好处了。而他忘记了,企业和他一样优秀的人才还有很多,劳模并不是非他不可,把劳模的荣誉给他,是企业对其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借此树立标杆,引领更多人迎头赶上,实现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

  其实,钻进牛角尖的王某应当换个角度想问题,没有当上“官”,也就没有了杂务缠身,也就更能心无旁骛钻研自己的业务,也就更有机会打开技术上升的空间,用更多成绩说话,劳模更名副其实,也许期待的一些东西也会悄然到来。

  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乃企业之幸职工之福。定期选树具有实干精神且创造力强的人员并赋予劳模称号,有助于企业尊重人才的口号落到实处,有助于通过标杆引领促进职工素质的全面提升。而这,离不开企业劳模荣誉链条的完整,也同样离不开职工对待劳模荣誉的正确态度。(胡云峰)

初卫平 2018-04-23 20:48
美文,前来认真学习

煤缘 2018-04-29 12:26
  

煤缘 2018-04-29 12:27

煤缘 2018-04-29 12:27
胡老师五一快乐

胡云峰 2018-05-02 08:19
谢谢初老师!   

胡云峰 2018-05-02 08:19
五一快乐白老师!


查看完整版本: [-- 【中立】树立正确的“劳模观”乃企业之幸职工之福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7.5 SP3 Code © 2003-09 PHPWind
Time 0.014756 second(s),query:2 Gzip enabled

You can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