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拔“伞”给力促扫黑除恶 --]

中国企业员工互动论坛 -> 企业热点 -> 拔“伞”给力促扫黑除恶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为生歌唱 2019-02-13 16:43

拔“伞”给力促扫黑除恶

 在新年开春之际,浙江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严肃查办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新闻,给万象更新的春天更增亮色。 Gz5@1CF  
kJpHhAn4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春雷破空,罡风荡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步步向纵深推进,浩荡之势不可阻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依法严惩了一批横行逞凶、欺行霸市的“南霸天”“北霸天”,着力铲除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毒瘤”。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投身专项斗争,一年前的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剑锋所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实际行动扫黑除恶、惩腐拔“伞”,严肃查处了一批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VRP.tD  
[gr[0aGBc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体现了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打”是重拳出击,把黑恶势力“打趴下”,让其不敢张狂;“扫”则是犁庭扫穴,把黑恶势力连根拔除,不留后患。“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扫黑除恶要想“务尽”,关键就在于坚决查处纵容、豢养、庇护黑恶势力,使其坐大成势的“保护伞”“关系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这是“扫”的关键,是夺取胜利、扩大战果的必由之路,也是民心所向。每次惩腐拔“伞”,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点赞、支持,就是明证。 iKH T  
Uk ;.Hrt.  
  在扫黑除恶拔“伞”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我们要看到,接下来还有一场场硬仗要打。仍有一些“保护伞”潜伏着尚未被发现;一些“保护伞”根子深,未被彻底打掉;一些“保护伞”还在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干预,甚至暗中相助。与此同时,有的地方对涉黑涉恶案件查得不深、打得不透,没有触及“保护伞”;有的地方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见好就收的想法,没有在深挖细查“保护伞”上下功夫;有的地方怕“灯下黑”问题被查处以后影响形象和政绩,一定程度上对“保护伞”不愿查、不敢查。一日纵敌,数世之患。假如不把“保护伞”连根拔起、扫除干净,一些暂时蛰伏、逃窜避风的黑恶势力就有可能死灰复燃,一些新的黑恶势力就有可能在“保护伞”创造的温床中滋生壮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造成前功尽弃。 [a*>@IR  
]BD5+>;  
  开弓没有回头箭。在“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时期,必须乘势而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战役,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等方面下更大功夫。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扬斗争精神,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使拔“伞”与扫黑同频共振,汇成云彻席卷的强大合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sp0  
4xn^`xf9  
  (常如洗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


查看完整版本: [-- 拔“伞”给力促扫黑除恶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7.5 SP3 Code © 2003-09 PHPWind
Time 0.014294 second(s),query:1 Gzip enabled

You can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