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的温石 |
2019-11-25 18:40 |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制”与“治” (Ss77~W7 WUOPYYW<o “制”与“治”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合理性与治理能力、执行能力的关系问题。制与治的矛盾或分裂,往往会导致制度的失败。柳宗元在《封建论》中以周朝与秦朝为例谈到“制”与“治”的得失。柳宗元说:周朝之失,“失在于制,不在于政”;秦朝的郡县制,优于周朝分封制,但在治理上,秦则“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朝的暴政治理,导致二世而亡,“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郡县制度虽适合时代要求,但治理无方,照样不能发挥制度的优越性。 $P}]|/Yb F*jjcUk 中国共产党是最善于总结自身经验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的。苏联社会主义的失败,启示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苏联解体,社会主义失败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偶然作用,而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恩格斯在《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中总结革命失败教训时说,革命失败的原因“不应该从几个领袖的偶然的动机、优点、缺点、错误或变节中寻找,而应该从每个经历了震动的国家的总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中寻找”。苏联社会主义失败不仅失之在制,而且失之在治。苏联在列宁斯大林时期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经过几十年运转后不仅没有得到自我完善,而且遭到后继者在改革旗号下的彻底破坏。从赫鲁晓夫全盘反对斯大林开始引发的意识形态混乱,加上延续几十年的西方思想意识形态的侵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已经非常脆弱;苏联共产党内特权阶层的形成,使苏共脱离群众,人心丧失、思想混乱、治理无方,完全失去有效治理能力。特别是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鼓吹新思维和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苏联社会主义实践失败,失之于“制”,苏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已经被取消,社会主义已经完全蜕变;也失之在“治”,长期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使政府的威信消失殆尽。苏联社会主义失败不是某个单一因素作用,而是西方长期和平演变和苏联内部自我演变结合的合力。可以说,既失之在“制”,也失之在“治”。 '>WuukC YvP"W/5 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表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表明永远先进。中国共产党最有忧患意识。国际资本主义尤其是西方霸权主义,从来没有放松过对中国的施压。从接触促变的策略到把中国确立为战略对手,采取极限施压和遏制中国发展的策略;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的影响,都不容小觑。要保持中国共产党永不变质,社会主义永不变色,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保持十年、二十年,也不是三十年、五十年,而是代代相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制”与“治”的问题。 o!_; H}pq .Mft+,"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经过新中国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实践探索中形成的,这是最具科学性和优越性的制度。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我国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深深懂得“天下之势不兴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的历史经验。从“制”与“治”两个方面为中国之治、为长治久安提供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的方案,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制度保证。 `\u), $ [{!j9E?( 中国以辉煌的成绩胜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必将以更加辉煌的成就迎接建党一百周年。现实既是历史的延续又是未来走向的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就越大,中国的脱贫攻坚成就越大,中国人民的生活越好,中国的改革开放越是取得伟大成就,越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持续性和不可逆转奠定牢固的基础。任何外来势力都不可能通过施压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为任何国家都不能改变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传统,不能改变中国现实的成就,不能改变中国近十四亿人拥护中国共产党、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因而也不可能改变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现实和人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得人心者得天下,这是天下至理,是历史屡试不爽的真理。 !&:W1Jkp( OXCml(>{ 历史发展的总方向是上升的前进的,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又具有世界影响,因为它与世界人民要求消除贫困、消除两极对立,追求公平、正义、平等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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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作者:陈先达,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荣誉一级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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