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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歌唱 2020-05-08 11:45

对“活埋老母”除了谴责还需反思

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儿子,此前老人和二儿子居住,但二儿子去年生病无力照顾,转由大儿子照顾。可能是照顾的嫌烦了,就做出来这样的事情,老人的儿媳妇回家找不到老人报的警。儿子活埋老母,儿媳报案,鲜明对比,让人感慨。我们当然应该谴责老大的没有孝心,没有人性,老大也必然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不过,我们在谴责、制裁的同时,也需要反思。 k^\p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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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什么?反思如何让长期照顾有病老人的孩子淡化“嫌烦”心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床前无孝子,为什么?就是厌烦了的缘故。照顾在床的孩子与老人,心情是不一样的。照顾孩子,充满希望,因为孩子的未来是长大;照顾老人,需要的是持久的担当,因为老人没有未来。在我身边,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光棍儿子,照顾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时间长了,也产生了厌烦的心理,面对老母亲的唠叨,儿子生气地说,谁让你是俺娘呢?儿子有孝心,也有无奈。 K/L;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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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对于具体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我们需要制度保障来让这种优良传统赓续发扬光大。好的道德传统不能光靠倡导,必须通过“硬核”机制来护航。尤其是对那些需要照顾长期卧病在床的公民,我们需要对他们进行助力。这种助力,一方面是为他们提供物质保障,毕竟长期照顾老人,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公民的收入;一方面是为他们提供精神支撑,让他们保持一种信心和决心。一个长期照顾卧床的老人,有物质保障了,有精神支撑了,自然不会有厌烦的心理。 "4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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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没有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撑,就厌烦照顾卧床老人,这是道德匮乏的表现,这是人伦丧失的表现。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给这类群体打造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撑,有三个意义,一是对老人生命的尊重,让老人能够幸福;二是对孩子生存的尊重,让孩子能够安心照顾老人;三是对中华民族孝敬美德的厚重。孝敬美德,不仅需要个人的传承,还需要社会的滋养。 H[ m <Ra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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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赡养老人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尤其是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问题更大。四个老人需照顾,两个孩子要生存,这是是客观矛盾。我们应该走三条路,一是打造赡养老人的社会公益事业,让所有老人能够老有所养;二是鼓励赡养老人的福利产业,让其能够运营好;三是设计配套的赡养老人补贴机制,让赡养老人的孩子能够生存稳定,快乐赡养老人。 0[Ht_q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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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活埋老母”的公民,进行谴责,进行批评,进行惩罚,应该!但是,反思这位公民的心理畸形,完善赡养老人的工作体系,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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