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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继辉 2020-09-18 10:32

【正方】奖金也需见者有份

奖金也需见者有份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防震减灾和应急服务中心  龙继辉
    奖金作为一种工资形式,其作用是对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报酬。对于某化工厂电气检修一班10名职工来说,在原有工作量没有减少的情况下,再去承担厂里新上生产系统电气部分的工作量,就是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理应得到奖金才符合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
    电气部分的奖金看似只跟电气检修一班被抽调的7名职工相关,与其他3名职工无关。其实不然,笔者认为,跟其他3名职工也是密切相关,并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道理很简单,因为原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本该由10名职工完成的总工作量,由于抽调了7名职工去“挣外快”,剩下的3名职工就要完成原来10名职工的全部工作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这3名职工理应得到更多的奖金。由于某化工厂只对电气部分多发了奖金,因此,这3名职工就应参与电气部分的奖金分配。这3名职工参与奖金分配,是多劳多得分配原则的具体体现,并非是不劳而获。
    如果这7名职工坚持他们才是电气部分的建设者和直接受益者,不愿意拿出一部分奖金分给其他3名职工的话,这也很好办。由于7名职工没有参与完成原来的工作量,他们理所应当被扣除一部分工资(少完成了原来应该完成的工作量)。扣出来的工资,当然只有那3名“留守”职工才有受益权
    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相互拆台,一起垮台。如果7名职工心甘情愿给“留守”职工共同分享奖金的话,“留守”职工就会勇挑重担把本职工作干完、干好,由此便解除了被抽掉职工的后顾之忧,就能心无旁骛地干好电气部分的新任务,两全其美,鱼与熊掌兼得。否则,“留守”职工心有怨言,不肯做完或不愿做好该由被抽调职工原来的工作量。到头来,被抽调职工也会被株连而被扣工资的,岂不是得不偿失?永生建筑公司建修一班被抽调5名职工去完成公司新承包的一处小工程,公司为此支付了3000元奖金被抽调的5名职工私分了,没给留守的4名职工奖金。由于留守职工在此期间完成了原来9名职工的工作量,因此,他们在“讨薪”不成的情况下,从此便消极怠工,不仅施工质量一落千丈,还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返工事故,9名职工都受到株连被罚了款。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啥子好处都想独占,到头来,就会成为孤家寡人。在分工日益精细化的今天,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就必须培养职工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而不能各自为阵。金旺服装厂制衣三班因外贸出口需要,被要求抽调3名职工到制衣涉外班搞突击,明确有2000元的奖金,但需确保原来三班的工作量不减少并确保质量。于是,三班班长张超有言在先所挣奖金,包括留守的职工都见者有份。根据三班职工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抽调3名职工去涉外班,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留守职工也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拿着到手的奖金,都乐开了花,纷纷表示以后还有如此好事的话,一定还会勇挑重担,精诚团结合作。
    因此,奖金也需见者有份。作为企业来说,要主动调节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不要觉得职工之间“挣外快”的利益分配与企业无关,是职工“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私事。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一旦职工之间因利益分配闹矛盾而影响生产,企业也会因此受损。
    当然,被抽调的职工和留守职工的奖金有所区别是可以的。毕竟,奖金的多少要考虑贡献的大小。但不给留守职工奖金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于法、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到头来,自私者必将自食其果,得不偿失。

为生歌唱 2020-09-2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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