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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6983 2009-08-27 14:39

重惩小恶,以戒大恶

        云南省丽江市老君山旅游风景名胜区为了环保,采取了一项独特的措施———垃圾换早餐。每位游客入住时,会得到一个布袋,景区承诺,凡可拾回一袋垃圾,交到回收点,即可获得一张价值10元的早餐券,次日享受免费的早餐。据说,措施实行5年来,效果不错。实行之初,每年约能收回80吨的垃圾,近几年,游客增多,回收的垃圾量每年约为150吨。 k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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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样的措施,我是赞同的。不过,我想,问题还有另一面,就是怎样阻止游客随便丢垃圾。倘若只是鼓励“拾”,而不同时阻止“丢”,那么,尽管每年能回收几十吨垃圾,成绩可观,但是垃圾量不但没有减少,仍然是在继续增加。因此,在治理垃圾污染上,也要“开源节流”,在相当意义上说,后者较前者更重要。 Y=_*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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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对于“开源”,要多用鼓励的办法,那么,对于“节流”,则宜多有惩处的手段。对景区里不断增加的新垃圾,固然需要对游客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但对那些依然故我随便丢垃圾的人,不辅之以惩处措施是无法纠正其恶习的。对拾垃圾者,奖以“垃圾换早餐”,那么,对随便丢垃圾者,应惩以“垃圾换罚款”或“垃圾换劳动”。 2h]CZ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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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社会上有着诸多不文明现象,各地都在设法进行教育引导,它们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了一些效用,但效用不是很大,一些不文明行为仍然我行我素,几乎成为不可动摇的恶习。原因在于教育不是万能,内中不伴之以必要处罚措施,就缺乏“硬”的约束力。拿随地吐痰来说,为什么有些国人到了新加坡,就不再敢随便乱吐呢?因为他们怕新加坡的重典,第一口痰要罚600美元,如果胆敢再吐第二口,则要加倍交出1200美元。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也就不敢以身试法了。再拿酒后驾车来说,尽管我国法规明文禁止,公安部门还不时在路上进行检查,但是,对查出的违禁者也多是提醒提醒,教育教育,结果是言之谆谆,听之藐藐,以至酒后驾车事故不断重演。实际上,海外有些国家为杜绝酒后驾车,处罚严厉。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即吊销驾照,有的更会被判处几年牢狱。国外的车祸就比我们少得多,我国交通死亡人数高居世界第一,惨烈的血的教训告诉人们,对危害社会的不文明行为,必须防患于未然,依法坚决堵截,管理者是不能不用紧箍咒这“硬”的一手的。 W?!rqo2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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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随手丢垃圾,随地吐痰,酒后驾车,等等,都属“小恶”,教育教育即可。要知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恶”会发展演变为“大恶”,是故古人早就指出:“重惩小恶,以戒大恶”。而且,如果不“重惩”,那些积习很深的“小恶”也很难改变。就拿随地丢垃圾来说,我曾在马路上劝导过这样“不拘小节”的人,几次得到的都是恶眼相加,责我“猫捉老鼠”。我想,如果有法规明确规定,乱丢垃圾的人,必须接受他人劝导,并立即将乱丢的垃圾拾起放进垃圾桶,否则,将受到一定的处罚。这样以“硬”的一手扶正袪邪,必有助于乱丢垃圾现象的减少。 (江曾培) 3m4 sh~  

youql 2009-08-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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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6983 2009-08-27 15:18
谢谢老师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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