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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 2017-08-17 10:16

大检查请别忽视应急预案的缺失

大检查请别忽视应急预案的缺失 i[\`] C{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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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代兵 2017-08-17 09:48:55 P+j5_V{\b  
     近日,笔者在合肥市长丰县开展的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中,发现一个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失,其单位负责人还振振有词,说出雷人之语:“应急预案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我们不评价这位负责人对安全法的无知,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来说,笔者认为大检查请别忽视应急预案缺失,企业应急预案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事。 q4w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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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一再表明,生产安全无小事,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等双重或多重灾难。农村基层一些“小火亡人”的案例更是比比皆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未雨绸缪,严防死守,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就是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其中至为重要的一环。其实,早在去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公布了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办法突出体现的亮点有三个方面:一是以预防为导向,重在事前的准备工作;二是解决应急预案形式主义问题,将应急预案管理镶嵌进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动态管理;三是强调预案编制以实际操作为导向。 OU /=w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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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请别忽视应急预案缺失,企业应急预案决不能可有可无。一个单位如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失,那么其本质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意识必定淡薄,也就是说其企业对员工生产经营的安全就毫无保障可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后面隐藏的是企业能否安全生产大问题。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面临不一样的安全风险,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也不一样,只有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不同的应急预案,才能从源头上堵塞安全隐患,让事故发生后损失降到最小。从另一个角度说应急预案有没有、好不好,其实就是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面镜子。 tXWh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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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查请别忽视应急预案缺失,企业应急预案决不能可有可无。应急预案不是搞形式,更非走过场,而是名副其实的“应急预案”及一把手工程。记得,2009年,安监总局就制定了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从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此后,国务院安委会和安监总局又多次下发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强调必须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一旦发生事故,还要对应急预案落实的情况进行倒查、追责。 y~ZYI]`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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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和新修订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的,除了单位要面临处罚外,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意味着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板子,既要打在企业头上,也要打到相关责任人员的头上,而且要打到痛处,方能产生最佳效果,让企业真正树立起“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演练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落实好这一点,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检查工作。同时,适当的杀鸡儆猴也很有必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擦亮应急预案这面安全生产的镜子。 o(5eb;"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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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大检查请别忽视应急预案的缺失,企业应急预案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事!希望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入企业检查时,都来关注一下企业的应急预案;同时也期盼还在犯迷糊的企业主们抓紧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做安全法规的无知之人。 Vw~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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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 2017-08-17 10:16

胡云峰 2017-08-17 21:16
风声老师辛苦了,问好!

风声 2017-08-2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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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 2017-08-2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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