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担任工会主席合法吗?“
支部书记担任工会主席合法吗?最近笔者与一在基层煤矿任支部书记伙计喝酒,我问他最近报纸上怎么不见你的作品发表,他说忙死了,我笑着说,你忙比矿工还忙吗?他说真比他们忙,光是写材料一项都忙不过来。什么材料能难住你这大才子,苦笑着说,支部这一块党建标准化材料,领志下现场的报表,重大事项报告表,干部下现场记录,纪检安全纪录,学习十九大心得,还有纪委的廉政论文,还有工会的困难职工材料,工会活动记录的等等,反正每天都有材料可写。我说你又不是工会主席,怎么又干起了工会主席的活了。他说现在工会主席由支部书记担任是常态,许多单位都是这样做的,我忽然明白了伙计忙的原因。
据笔者了解现在许多基层单位的工会主席都是由支部书记担任的,党支书记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者,是由基层党员和群众选举而产生的,它的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对党员进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尊守国法政纪,教育党员和群众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与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而工会主席是依据《工会法章程》二十七条的规定,工会主席和付主席,是由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的职权主是负责召集会议,主持日常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向上级报告工会信息,管理工会经费,代表职工平等协商工资劳动福利等事项。两者工作内容虽有相通之处,但工会主席和党支书记角色不同,业务也不尽相同。所以在工作中难免有张冠李戴的现象,或者两者工作混为一谈,由于个人的精力有限,久而久之,工会主席的工作没干好,支部的工作也平平淡淡,另外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领导角色不一样,保护起来可能难度很大。
再者支部书记任工会主席,首先不合法,当然也不合适,目前一些企业机构拥肿,人浮于事是不争的事实,精简机构,栽撤冗员,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正确的。但有些职位和机构是不能打着精简机构旗号,随心所欲,随便撤换合并,如果随随便便撤消合并一些职位和机构,一定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笔者呼吁工会主席应该按《工会法》规定选举产生,切实让工会主席有其位,在其职,负起责。作者:直 言 为何不合法?我觉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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