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味
发表于 2008-1-15 19:30:47
谢谢天涯版主老师,向您学习
达竹煤电汪勇
发表于 2008-1-15 19:34:11
引用第33楼回味于2008-01-15 19:30发表的:
谢谢天涯版主老师,向您学习
天天拜读此稿,修改后的精辟,学习了
张耀杨
发表于 2008-1-15 22:32:48
引用第35楼刘浩军于2008-01-15 21:40发表的:
热烈祝贺李老师稿子置顶!
回味
发表于 2008-1-15 23:02:37
谢谢刘版主!也祝您主持的摄影栏新年更上一层楼
回味
发表于 2008-1-15 23:03:22
引用第35楼刘浩军于2008-01-15 21:40发表的:
热烈祝贺李老师稿子置顶!
谢谢刘版主!也祝您主持的摄影栏新年更上一层楼
回味
发表于 2008-1-16 17:55:35
爱在烟花三月
发表于 2008-1-17 11:14:26
写得很不错,顶一个!希望今后能在平台上看到更多此类稿件!
方向
发表于 2008-1-17 23:11:35
引用第40楼爱在烟花三月于2008-01-17 11:14发表的:
写得很不错,顶一个!希望今后能在平台上看到更多此类稿件!
赞成,同时也希望早日看见爱在烟花三月老师的文章!!!
爱在烟花三月
发表于 2008-1-18 10:40:16
方向老师您好!
我由于工作的原因,平时很少写稿,但我很喜欢看报,尤其是工人日报班组天地栏目。您的大名我很早就知晓。我原来曾写过一些稿件。如“采空赔偿应依法”,现在还可以搜索到。希望以后多向您讨教。
回味
发表于 2008-1-18 18:28:48
,谢谢两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