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7期观点擂台组稿】员工安全出事故,安全员是否该连坐受罚?
【观点擂台】◆观点
员工安全出事故,安全员是否该连坐受罚? 【事件】因员工出安全事故受罚,安全员大倒苦水
6月份,河南某公司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刚刚启动,就有两名操作人员因违章施工作业而发生事故,其所在单位的两位安全员也因看管不善受到处罚,每人罚款1000元。两名被处罚的安全员心里很不服气,认为事故出在生产一线,是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引起的,自己作为安全检查人员,平时工作并没有失职和明显的失误。受处罚的安全员还说“总不能每个干活人的身后时刻都站着一个安全员吧”!
对于此事,企业安全员觉得,作为安全员,我们有承担,如果是我们的错,我们一定会接受处罚,但是如果我们的工作都做了,员工还是出问题,我们就不该陪绑。而有的员工却认为,安全员就是负责企业员工生产安全的,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问题,那就是安全员工作没做到位。
对这件事,你怎么看?认为安全员已经尽责,安全事故与其无关,不需要担责的,用正方观点发表评论;认为不管安全责任与安全员有没有关系,安全员都应该承担责任的,用反方观点发表评论;有不同观点者,请用中立方发表观点。
注:1、6月25日截稿。
2、在投稿通道发帖。 安监人员是“监管人”还是“监护人”?
要回答员工安全出事故,安全员是否该连坐受罚?我们首先来学习《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这里很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只有对监督检查中已经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作处理才涉及安监人员责任问题,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则并未涉及。
安监人员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而不是“监护人”。在众多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中,他们不可能“全覆盖”“零死角”发现隐患。对动态性的隐患,他们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先知先觉。管理层的眼睛只盯着安监人员没做什么,看不到他们做了什么,必然会陷入有错推定,所以员工安全出事故,安全员连坐受罚是错误的,只能根据事故进行分析,负有一定的责任。
轰动一时的包头市九原区大成泰华园商住小区坍塌事故致2死5伤,法院作出安监人员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决。辩护律师认为,安监人员是安全生产“监管人”,而不是“监护人”。最终,法院改判安监人员虽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就是很好的例证。(林矩鸿) 有理有据,精彩! 按制度 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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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4楼(yangzhen) 的帖子
这是观点擂台的稿子,所以要有正反方,要有事例和论述,希望对此篇文章进行修改。回 5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谢谢老师。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109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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