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君 发表于 2019-8-15 20:56:52

村庄里的草根文脉

    文\福建石油何银基

    村庄是农耕文明的摇篮。家乡的村庄多是同宗人的聚居地,一村一姓为主。比如,我小时候所在的村庄,绝大多数人都是何姓祖先肇基后繁衍下来的子子孙孙。

    村庄里的子民,少数人因贫穷而漂洋过海,成为旅外华侨,还有一些人学成后在外地就业,绝大多数人一直在乡村务农为生,许多人一辈子没有到过县城,没有到过省城。

    出去的往往是打工的,那时候城市里是没有什么工能留给乡下农民来干的,只有修铁路、修公路等这些钻山沟的苦活累活,出去是出去了,但经常打交道的还是同村一起出去的伙伴。已婚的妇女,成天围着锅台转,她们除了走亲戚、回娘家,很多的连镇子(当年叫公社)都未去过。

    在长期比较封闭的环境中,逐步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村庄文化。这种文化是村庄土地里生长出来的,承载着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遗产和生态文化资源,蕴含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相生共荣的生态关系,彰显着一个族群特色的生存方式和人文环境,有着鲜明的地域性和乡土性。它以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着一代又一代村民的处事原则、人生理想和对社会的认知模式,塑造着村民的道德情感、社会心理、风俗习惯,也规范了村民的行为方式和是非标准。

    过去,村名不仅是地理上的标识,也是所有村民共有的标签。在村里,大家根据男性血缘世系建立起来的辈分和排行相互称呼,到附近的村庄与人交往你就得先报出村名,似乎村名就是你行为的品质,你信誉的担保,至于个人的名字报不报好像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六十年代初的困难时期,物质生活那么匮乏,生存环境那么艰困,没有听到村子里谁去偷盗,更没有人敢于出去抢劫,整个乡村社会也总体保持了安定稳定,这与村庄文化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对村民发挥着评判功能、教化功能、凝聚功能和定向功能是分不开的。那时候村民没有多少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但都知道“不能让人戳脊梁骨”。

    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谁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不仅他本人为人所不齿,就连家庭甚至家族成员在村里都抬不起头,这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柔性规范力量。

    五十年代中期村里发生的一件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那时候我才五六岁,正在屋外玩着,突然听到一阵急如暴风骤雨的锣声,正不知什么情况发生,我一个做木工的堂叔刚从外地回来,人未进屋,把木工工具扔在屋外叫我看着,说xx村的人从海上打过来了,说着就操起一根长竹竿向海边跑去,紧接着,路上也有不少人操着各种器具往同一方向跑去。

    幸好两个村的领导及时平息了事态,才没有酿成大祸。这是因为旧社会不同宗姓之间经常发生械斗遗留下来恩怨的死灰复燃。小时候夏夜纳凉时,大人们经常聊起旧社会宗姓械斗的情景,听说打到眼红时,连娘舅也不认了,照打不误。

    这当然是村庄文化的负性的一面,在新中国成立后已被逐步消除。但说明村庄平时看似风平浪静,却有一种天然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在许多时候,尤其是在社会动荡的环境中自然会发挥更多的正面效应。

    家乡村庄里最盛大的集体活动就是每年正月里的“烘龙灯”。家乡龙灯的龙头和龙尾和全国各地的基本相似,唯龙身是由各家各户自愿搬来的板凳连接起来的,在每个板凳上按两盏灯,全长达一百五十米。这不仅是一个娱乐活动,更是一个庄严隆重的图腾和祭祀活动。过去从正月二十一开始,持续四天时间,现在由于村里的青壮年正月十五后都陆续外出,改为正月十一开始。前三天从祠堂出发,在村道和村巷里游行,第四天在村外的山海间游行,最后登上村里的最高山头,回到祠堂叩拜祖宗后才告结束。活动期间,家家户户都请来亲朋好友,龙灯过处,鞭炮齐鸣,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这个活动源于明朝倭患期间,为防范倭寇袭扰,村民自发组织提灯夜巡,倭患平定后,为了庆祝抗倭胜利和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把提灯夜巡演变成“烘龙灯”而一直延续下来。“烘龙灯”是个体力活,特别是舞龙头、龙尾的,非身强力壮的汉子不可,只能靠从外地回乡过节的青壮年。如果这些青壮年的父母不在了,他们都在外地定居了,这项活动可能就难以为继了。

    我们的民族从农耕原野走来,我们的文化从村庄庶民走来。千百年来,村庄文化曾经为我们民族前行提供过强劲的能量。可惜的是,随着承载着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村庄文化载体的乡村社会的逐步解体,随着留守村庄老人的逐个离世,村庄文化这个草根文脉也与我们渐行渐远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村庄里的草根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