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因照看小孩迟到早退的可视为“全勤”
因照看小孩迟到早退的可视为“全勤”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防震减灾和应急服务中心 龙继辉 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置的一项奖惩制度。比如,员工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根据全勤奖的定义,没有做到全勤的,就不能领取全勤奖,这是人们的“共识”。 但,凡事都有例外。是否领取全勤奖,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不可一刀切。笔者认为,因照看小孩迟到早退的,可视为“全勤”,领取全勤奖。比如,程强一个月当中只迟到早退四五次,属于次数不多,情节较轻的那种,可领取全勤奖。如果迟到早退次数太多,则另当别论。毕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对待职工,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体现人文关怀。程强迟到早退,事出有因,并非是其“庸懒散浮拖”使然,而是管孩子的“合理”理由造成的。因此,属于情有可原。因为,孩子是未来国家的未来和希望。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国家利益重于集体利益。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不仅仅是职工的家事。 相信,程强应该和妻子都协调过调班的事,实在避免不了重班现象,才出现如此这般的尴尬局面。因为妻子上班较远,只能由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的程强扛起照顾小孩的重任,实属无赖之举,也算是情有可原。像程强这样有担当精神的职工,是企业之宝,企业理应为其解除后顾之忧,发点“全勤奖”,有啥大惊小怪的呢? 之所以应该给程强发全勤奖,最关键的原因在于程强没有耽误工作。按劳分配原则的含义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既然程强照顾孩子没有耽误工作,做到了照顾孩子和工作两不误,就不应少拿工资。如果扣除了全勤奖,就相当于程强少拿了工资,这与按劳分配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士为知己者死。如果程强的班长李长江不扣程强的全勤奖,相信程强肯定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以报答班长的知遇之恩的,对于激励职工努力工作,将起到很好的正向激励作用。 当然,作为程强来说,应该多与妻子沟通并尽可能地调好班,甚至可以请求夫妻两家单位协助做好调班协调工作,争取不出现重班现象,进而从根本上杜绝因带小孩而出现的迟到早退现象,这才是程强最应该亡羊补牢的补救工作。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如果程强是班组长的话,可能也会对迟到早退现象耿耿于怀的。 所以,如果通过多方努力,仍然避免不了重班现象的话,作为程强妻子来说,应该巾帼不让须眉,自觉承担一半照顾小孩的责任,让程强尽量少点迟到早退。诚如此,班长李长江也会更加对不扣程强全勤奖而心安理得的。 欣赏龙老师文章Re:因照看小孩迟到早退的可视为“全勤”(反方观点)
感谢支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