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qjk 发表于 2020-4-26 08:56:06

今评媒:公开是个好东西

      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编写、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6)》在北京发布。报告以全国100个地方政府作为评估对象,宁波、深圳、杭州分别位列前三名,北京、上海两城市今年未能进入前十。在各级单项指标中,“政务公开”以77.14%的得分率最高。

  十八大以来,“政务公开”成为中央政府、部委及各地方政府、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今年,不仅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布《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在不同的场合也多次提到重视舆情、推进政务公开。

  随着当前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迅速发展,导致网民活跃度不断加大,信息传播方式多种多样,网络舆情成为公众监督政府越来越重要的一种渠道,这就给政府舆情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所以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而且更是各政府部门应该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我们可以看到几年来,政务舆情方面的培训在相关单位中变得愈发重要,地方政府、各部门也以此提升舆情素养和舆情工作。

  近几年,舆情事件频发,很多热门话题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正面形象。虽然相比以往,现在政府部门的反应有所改善,但是我们依旧看到,很多领导干部、政府部门要不沉默不语,要不躲躲闪闪,要不以机密为由拒绝,要不模棱两可,甚至压根就没当回事,大有一副“屁民们,爱说啥说啥去”的样子。信息的不对称、不公开,导致政府与百姓之间形成了“塔西佗陷阱”,于是乎,在网络上“骂政府”、“质疑政府”成为主流民意,并且还为此打上“”公民社会”的标签——质疑政府是公民神圣的权力。结果就是不管出现了什么事件,政府都要被进行“有罪推定”,先骂了再说。

  今年4月份,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就明确指出,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并要求“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说白了,就是当官的,要多倾听民意,重视网络舆论,这可比你“两耳不闻民间事,一心只为发官财”正道得多了。

  说到这,就不得不说到一个微博大V,他同时还是一名政府官员,按照现在的词说,那就是“网红”,他就是刚上任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蔡奇——这一人事变动就发生在本文撰写的过程中。在他还担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期间,就在微博里这样写道:“俞可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依我之见,公开也是个好东西,君不见,体制内困扰于诸多弊端,何谓良药?一己之见,体制内外要打通,靠的是‘公开’二字。公开者,敢于直面并修正自己不足;公开中,让公众依法参与公共事务;公开后,形成社会对权力的约束机制。公开可以检验权力的真诚与公正。”

  说得多好,“公开也是个好东西”,公开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但要注意到,公开并不是什么信息都公布,什么话都说,仅仅是口头表达一些施政“目标”、喊一下“口号”,这不过是忽悠,忽悠自己,忽悠上级,更是忽悠普通百姓。“

  立军令状、壮士断腕⋯⋯”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豪言壮语早已不再新鲜,起初,这样的“承诺”确实让老百姓对蓝天有了期待。在2014年的北京两会上,时任北京市市长王安顺说,他代表北京与中央签订责任状,立下“壮士断腕”的决心,将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治理污染,完不成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他将“提头来见”。

  此事经媒体以“北京市长向国务院立生死状:治不好空气‘提头见’”等为题报道后,“提头见”这一说法引发舆论热议。然而一年过去了,北京的雾霾并没有意料中地好转,相反似有加重之势。也就是在2015年,王安顺在参加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一场座谈会上,向委员们“解释”说,当年签订责任状时,“中央领导说,2017年实现不了空气治理就‘提头来见’。既是玩笑话,也说明了这句话的分量很重。”

  就这样一句“玩笑话”,却让多少公众惊呼“原来,我们又被骗了”。我们不知道“提头来见”到底是谁说的,王安顺市长本身已经是省部级别了,那么他提到的“领导”,应该不会低于他的干部级别。王安顺虽说本意是让委员代表们意识到治理大气污染的急迫性和严峻性,然而这样空泛的话语流出,至少是忽视了信息公开后的舆论反应,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并不是什么话都能说都要说”,特别是对“雾霾”这类公众极度敏感和关心的话题。还是那句话,“公开是个好东西”,但不合适公开的就肯定不是好东西了。

  那么,到底如何区分什么样的信息不适合公开,什么样的信息适合公开?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其实完全可以一言以蔽之——“说”的东西不适合公开,“做”的东西适合公开。正面的例子就是环保部近年来推动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污染物排放、环境执法监管、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监管等最受公众关心的信息,日益变得透明,这就是笔者说的“做了什么”。对此,人民网评论指出,早公开、及时公开、详细公开,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公开倒逼公正,公开提升公信,“权在用、人在看”就能带给公众更多获得感,也能不断提升政府形象和美誉度。

  总之,公开不是裸奔,是为了更体面的穿上合适的衣服。对于政府来说这是个新鲜事物,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法律制度保证的基础上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相信“公开”用好了,确实会是个好东西。

dqqjk 发表于 2020-4-26 08:56:12

dqqjk 发表于 2020-4-26 08: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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