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工作,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有时效限制吗?
问:我在广州工作,单位欠缴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有时效限制吗?答:可以。单位欠缴两年以内的养老保险,社保部门需强制追缴;超过两年的部分,可依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施行)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施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
补缴养老保险基本上没有时效限制,正确一点说是从广东社保政策出台那个时候,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的《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
要补缴先去人社部门或地税局投诉,按照规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部门一般只会追缴两年以内的社保,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地税局则可以从其账户扣除。如果社保部门以超过两年为由拒绝的话,你可以要求他们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留待以后去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法院大多数会支持补缴超过两年以前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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