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结果2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
那天如果他没有发动引擎,如果她没有坐上车……
但这世上,没有如果。
这场血的教训,让2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
2020年2月29日下午15时20分许,清新区X371线禾云镇杨桃树村委会香车路段,发生一起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涉事摩托车驾乘人员共3人,事故造成摩托车上2名未成年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驾驶人曹某(在事故中死亡)17岁,未达到驾驶机动车法定年龄、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摩托车超员,3名驾乘人员均未戴安全头盔,其他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中。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危害
由于未成年人达不到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法定年龄,大部分通过自学、偷学驾驶摩托车,不能掌握应有的安全驾驶技术。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培训,行车过程中常出现闯红灯,超员、超速、逆行等,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相关法规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被侵害人将难于得到保险救济。事故赔偿将由事故责任人的监护人全部承担,对经济收入较低,赔偿能力弱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清远交警说
家长、学校落实监管及教育责任,全社会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出行意识——拒乘无牌无证车、超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以“遵规”换“安全”。
在全市开展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交警各级交警部门严查严打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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