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国企原老总因受贿获刑6年 曾被网上追逃5年
来源:大众网据12309中国检察网6月2日消息,近日,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明清山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明清山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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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媒体报道,明清山于2000年7月至2009年4月任滕州市汇龙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3年8月任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8月,明清山因擅自离境被暂停职务;2014年3月16日,因涉嫌重大贿赂犯罪被网上追逃;2019年6月12日,被依法抓获;同月,明清山接受滕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1月,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明清山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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