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20-7-6 12:54:39

“车窗扔垃圾罚20元”实在太滑稽

“车窗扔垃圾罚20元”实在太滑稽
6月27日在国贸桥北东三环主路上将一袋垃圾直接扔下桥的乘车人,被交警找到了。事发当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并配文:“我见过最厉害的车窗抛物,刚刚东三环桥上,直接把一袋垃圾扔下桥了……”民警对乘车人彩某依法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7月5日《北京日报》)
车窗抛物既是不文明的陋习,又是典型的安全隐患,稍一不慎,不是砸中来往车辆,就是给无辜行人致命一击。总而言之,车窗抛物既是文明道德失范行为,也是道路交通安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所以,对车窗抛物不仅要严查重罚,同时也要动员一切有利资源,对其穷追猛打。
然而,在现实过程中,车窗抛物若想抓现行还真不容易,一是车窗抛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灵活性;二是车窗抛物时间短、离开快,再说,车窗抛物一般没造成严重后果,都不会轻易调取路上监控录像和收集目击证人。所以,车窗抛物不仅给城市环卫工增添了诸多工作难度,而且也给道路安全带来了很大安全隐患。
对此,很多城市在整治车窗抛物上,都不惜花费众多人力财力,鼓励群众现场抓拍车窗抛物,向不文明和不安全的开车和乘车陋习宣战。上述乘车人彩某车窗抛物不同于一般的果皮纸屑,而是向高架桥下扔了垃圾袋。
可见,其性质恶劣的程度可见一斑。其一,文明素质在彩某身上淡然无存;其二,也暴露出彩某安全法律意识淡漠,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全然不顾。由此及彼,彩某在高架桥上扔垃圾袋,其在日常生活中,不论高空抛物,还是在公共场所随手丢垃圾,恐怕都是习惯成自然。对于这样一个对文明安全和交通法规没有敬畏感的人,难道我们对其只是区区20元罚款和批评教育就足够了吗?我想,如果这样不痛不痒对涉事彩某处罚,不仅触痛不了其敏感神经,而且还可能导致重蹈覆辙者前赴后继,效而仿之。因为这个违规违法成本简直是太低廉了,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起不到震慑作用。只有加大惩罚力度,甚至将其纳入信用惩戒,这样才能让不守文明规则和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人,不敢为所欲为车窗抛物,不能车窗抛物,不愿车窗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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