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灵活就业的“蓄水池”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8月7日,国务院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相关负责人就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以及人社部等15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据介绍,两份《意见》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拓展就业渠道和加强服务保障相结合,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通过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带来有力支撑。
http://job.workercn.cn/html/files/2020-08/10/20200810100206857203252.jpg
近期,河北省清河县制定并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恢复正常产能,努力稳就业保民生。图为8月8日,清河县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员工在车间内工作。新华社记者 牟宇摄 全面部署兜底最大民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两份《意见》的出台,旨在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强化针对性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灵活就业形势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规模2亿人左右。在解决劳动者生计的同时,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成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李忠表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是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的有效手段,也是解决低收入群体就业的重要途径。
如何有效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对此,政策层面给出了三方面支撑措施:
一是“拓渠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推动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
二是“优环境”。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条件的,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等改造为免费的经营场地等。
三是“强保障”。在新职业开发方面,动态发布新职业,创造更多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新就业形态;在培训方面,开展针对性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在就业服务方面,拓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促进灵活就业供求对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