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zi 发表于 2020-8-19 11:30:41

职工名册应包括哪些内容?

 常律师:

  您好!

  请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中说的职工名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谢谢您的答复。

  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以上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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