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退休劳模津贴纳入财政
拿到这5000多元的补发荣誉津贴,确实为我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但更重要的是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工会还在关心着我们,心里感觉特别暖和!”日前,巨鹿县一位退休的农民身份的省劳模激动地说。“此前巨鹿县执行的荣誉津贴标准是全国劳模每月300元、省部级劳模每月120元,而省部级农民身份劳模和市级劳模没有享受退休荣誉津贴。”巨鹿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樊占勇介绍说。
为了落实退休劳模荣誉津贴待遇,巨鹿县总工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提升劳模荣誉津贴的申请。为此,县总工会多次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并会签报告,同时,协调财政部门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列入财政预算,将该县全国、省、市三级退休劳模及先进工作者的荣誉津贴全部纳入了财政保障。
据了解,本次劳模荣誉津贴调整后,全国劳模标准提升到每月600元、省部级劳模标准提升到每月300元,并增加了市级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的发放,每人每月100元,新标准从2018年7月开始执行。
日前,巨鹿县总工会对该县44名全国、省、市三级劳模应补发的荣誉津贴进行了集中发放。其中,2018年补发36240元,2019年补发74080元。此外,2020年的退休劳模荣誉津贴也已拨付到县总工会账户,按月发放给各位退休劳模。
“劳模都是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是国家和人民的功臣,虽然人退休了,但关爱不能退休。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为他们落实待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模的关怀,能够切实增强劳模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同时,在全县营造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激励和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在全面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中建功立业。”樊占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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