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小屋”争“上星”
河北工人报讯近日,记者从唐山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更好地发挥服务女职工的阵地作用,唐山市总工会发布了《2020年爱心妈妈小屋建设通知》,对小屋的设置要求、申请程序、管理规范、激励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市总工会将根据“爱心妈妈小屋”建设情况,选出20家星级“爱心妈妈小屋”和1家精品“爱心妈妈小屋”,并在建设资金上予以相应的扶持。《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积极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成熟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提供一个私密卫生、舒适安全的环境。按照因企施策、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实现有需求和有条件的单位应建尽建,进一步推动“爱心妈妈小屋”扩大覆盖、规范运作。
《通知》明确,精品及星级“爱心妈妈小屋”由基层单位初评申报,市级综合评审。星级“爱心妈妈小屋”必须在设施配备完善、制度健全、温馨舒适、资金使用规范、日常管理到位、“一屋多用”等方面工作优秀、发挥作用良好,真正打造成女职工学习交流的平台和放松心情的港湾。精品“爱心妈妈小屋”必须在宣传推广、运营管理、多方合作、拓展服务(母婴保健知识讲座、女职工心理咨询和读书沙龙等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工作突出,发挥作用显著,真正打造成唐山市“爱心妈妈小屋”的特色品牌。
为更好地推动“爱心妈妈小屋”规范运作、提高品质、增强凝聚力,市总工会将对评选出的精品“爱心妈妈小屋”补助资金15000元,每家星级爱心妈妈小屋的补助资金1500元,用于提升“小屋”硬件设施,及时为“小屋”配备必要用品、拓展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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