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业务知识【第六期】六种情况不能申请职业病诊断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就是你在当前岗位或过往职业中都没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如在这种情况下,体检发生异常或疾病,不能申请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具体可以查阅《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缺乏与职业接触史相应的临床表现或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的)举个例子,一劳动者在体检中发现肺部有异常,但是该劳动者接触的职业危害只有噪声,并不能导致肺部异常;因此,不能申请职业病诊断。3申请的疾病不在当前《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申请职业病诊断,必须要满足所申请的疾病在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名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这一条件。我国的法定职业病名单是根据疾病的危害性,国家的经济、生产和技术条件而提出的。现行法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于2013年12月23日颁布,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内有10大类132种职业病。4所患疾病明确,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明显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例如,一劳动者在噪声体检中发现听力下降,但其当前岗位接触的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低于80dB(这种噪声强度情况对听力没有明显作用),那这个噪声就算不上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就是说不用进行噪声体检,也不能诊断为职业病。5不属于该诊断机构的职业病诊断对象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只能在户籍或常居住地、工作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如户籍在湖南省长沙市的劳动者到广东市珠海市某企业工作,在工作期间换上疑似职业病,该劳动者可到珠海市或广东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但不能在广东的珠海市之外的其他市(如中山、深圳)申请。换句话说,可以向你所在地的区县、直属市级或省级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但不能跨区县、市、省申请。6已在其他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并受理的已在其他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并受理的,不再受理,以减少重复诊断的消耗。如劳动者对诊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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