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qjk 发表于 2020-12-19 20:24:30

南宋湖湘学者张栻论仁礼关系

来源:光明日报
  【国学访谈】

  编者按

  9月1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考察调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岳麓书院既是千年学府,涌现了许多栋梁之材,也是传承宋代理学和湖湘之学的重镇。本期的三篇文章,一篇是记者采访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国学院院长朱汉民的文章,探讨了岳麓书院与理学、湘学之间的关系,一篇溯源湘学经世致用的传统,一篇探讨了湘学代表人物张栻对仁礼关系的阐发,对于把握岳麓书院的历史地位以及湘学脉络和主要观点均能有所启发。

  作者:向世陵(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仁与礼都是儒学的核心范畴。仁主要指内在德性,是儒家最核心的价值,它首先表现为“爱(人)”的情感;礼则指外在的制度规范,其突出特征是社会性和公共性。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按照这种关系定位,礼(乐在其中)是仁的表现形式,礼的存在价值是由仁的实质内容决定的。然在孔子,又有“克己复礼为仁”一说,并申明“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人要“为仁”,取决于“克己复礼”的德性自觉和意志努力,从而又引出“己”与“礼”的关系。仁与礼之际,到底当如何协调,自古及今,引起了人们长期的争辩。

  南宋时期,作为“在当时为最盛”(黄宗羲语)的湖湘学派的领袖张栻,对此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张栻首先以理学家谙熟的体用范畴诠解仁礼,“人仁则礼乐之用兴矣,人而不仁,其如礼乐何?”(《论语解·八佾》)。礼之用是反映仁之体的,礼是仁的表现形式。但联系到“己”和“克己”,人性的问题被牵涉进来,仁礼关系也就增添了原来没有的新质。其要处理的,实际围绕人性的两个层面:一是“己”的生存欲望,也包括个体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这些基于“私”的考量,其存在和实现状态如何与礼制秩序相协调;二是人作为道德主体,如何自觉抑制、约束“己”的私欲追求,以维护属于“公”层面的礼制秩序。礼制秩序可以保持整个社会的安定,仁者自然应当依循和遵守。所以,从孔子以来,儒家主流的价值导向,都认为君子应该克己为公,立足于自我的德性自觉和善良意志,恢复和践行礼制,即所谓“为仁由己”。

  张栻认为:“克尽己私,一由于礼,斯为仁矣。礼者,天则之不可踰者也。本乎笃敬,而发见于三千三百之目者,皆礼也。”(《论语解·颜渊篇》)一方面,以不可逾越的“天则”规定礼,体现了礼之绝对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天则”不是纯外在的强制,它的实现需要内在的心理驱动,是以“笃敬”为本的。张栻将《论语》的“行笃敬”与《中庸》标示儒家全部礼仪的“三千三百”关联在一起,突出表明,“至德”“凝道”以“尊德性”的道德实现活动,正是人之“复礼”的真实过程。

  同时,“礼”作为“天则”,实际就是天理,以“理”释“礼”,在理学家是流行的看法,故张栻又说:“克己复礼为仁。克其私心,复其天理,所以为仁。”(《南轩易说钩沉·复》)“天则”或“天理”,事实上确与“天”相关,因为“复”的活动,是有《周易·复卦》的“复其见天地之心”的天道底蕴在其中的,是基于“复”之气化运动的天人相合。这也是张栻论“复礼”活动最为重要的宇宙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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