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要处罚也别忘了角币
拒收现金要处罚也别忘了角币2020年10月以来,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指引公告,深入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集中整治。但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仍存在拒收现金行为。对此,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1月22日 中安在线)
在现行市场交易环境下,人们支付方式有两种:一是移动支付;二是现金支付。前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既便利又合规合法;而后者,虽然是在沿袭着传统支付方式,但其也具有合规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以人民币支付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妨碍人民币流通。因此来讲,对拒收现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
然而,从目前市场交易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角币支付持有排斥和拒收心理,尤其是在菜市场、小型超市等购买交易中,1角人民币简直就无法流通。事实上,硬币在流通中,既有使用寿命长、综合成本低,又有整理清点容易、节能环保等优点。而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角币不待见,关键在其面值低,就像1角钱丢在地上都无人弯腰捡一样。
但是,笔者认为,集腋成裘,聚沙成塔。角币虽说微不足道,其人民币的属性和价值不仅不容置疑,而且也不能偏废。要知道,现在还有一些老人家中存有角币,或是进大型商场和超市找零的角币需要流通交易。如果他们去菜市场、小超市拿角币购买遭拒,不仅让老人难以物尽其用,而且这也是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处罚。
所以,在我看来,生活中,遇到拒收现金,包括拒收角币这类事情,我们不能被动沉默,而应该要理直气壮与其较真说“不”。另外,有关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现金流通市场创造更加宽泛,更加科学合理、井然有序的外部环境,让人民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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