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学习型城市建设比较研究与启示
【作者简介】王永刚(1982—),男,河南渑池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博士,郑州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习型已经成为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尤其在全球首届学习型城市大会以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热潮逐渐席卷全球。许多发达国家在研究和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过程中,已经取得一系列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在此以英国、韩国、瑞典和丹麦四个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从建设理念、建设动力和建设过程探讨发达国家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主要经验,以期为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参照和指引。一、英国的学习型城市网络体系建设
英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是在政府积极推动下逐渐开展的,主要受到国家发展需求的驱动,政府将学习型城市建设作为重要的施政目标,并鼓励支持民众积极开展终身学习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活动。简而言之,英国政府从宏观上主导着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总体方向和目标,由政府部门作为主要的上层组织,具体实施由地方政府、合作伙伴组织进行。
英国主要以学习型城市网络建设为抓手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1996年,英国成人和继续教育国家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Adult and Continuing Education,简称NIACE)在英国政府的委托下调查研究了英国学习型城市现状,发布了《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Learning Towns,Learning Cities)的报告,主要对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等19个学习型社区案例进行了介绍,并明确了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原则;1997年,英国出台了《迈向学习型国家》(Towards a Learning Nation)指示,强调了教育的优先发展权,致力于到21世纪把英国建设成为一个能够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具有竞争力的国家;1998年,英国政府发表了《学习时代:一个新的不列颠复兴计划》(The Learning Age:A Renaissance Plan for a New Britain)綠皮书,提出了建立学习型社会的整体构想和具体建议;2000年,政府还颁布了《学习与技能法》,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此外,英国还着力于学习型城市网络体系建设。1995年,菲尔德、诺丁汉、利物浦等8个城市联合组成了学习型城市网络(Learning City Network,简称LCN)。该网络包括市政、私人部门和教育领导在内,该网络主体协同促进公共和私立部门的合作以响应国家政府的终身学习策略;该网络鼓励各城市及社区之间的互动交流,交换各城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践经验。1997年,英国政府将学习型城市建设纳入到全国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策略中,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正式支持发展学习型城市网络。学习型城市网络从1995年的8个城市增长到1997年的33个,目前已有近200个城市纳入到了学习型城市网络建设项目中。
同时,学习型城市网络与英国教育和就业部、国际成人继续教育研究会等组织也合作开展了许多活动。1998年,在英国教育和就业部和学习型城市网络的帮助下,国际成人继续教育研究会成员卡拉(Sue Cara)与伯明翰大学教育系教授兰森(Steward Ranson)通过大量的实践调查,撰写了《指南:实践进步和价值,学习型社区:评价学习“附加值”》(Guide:Practice Progress and Value Learning Communities:Assessing The Value They Add)的研究报告,提出并详细地介绍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的“3P”指标体系,即合作伙伴关系(Partnership)、参与(Participation)和绩效(Performance),对学习型城市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1999年,学习型城市网络又与英国教育和就业部合作,通过开拓者项目(Pathfinder Project)证明了“3P”评价指标体系的价值和影响,并提交了开拓者项目报告,报告中陈述了18个城市使用“3P”评价体系进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情况,并对这些城市使用该体系的效度和局限进行了说明和总结。随着“3P”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开拓者项目”的推动,英国学习型城市网络体系进入到规范化发展阶段。
二、韩国的终身学习城市项目建设
韩国在20世纪90年代迈出了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步伐,把终身学习城市项目作为建设学习型城市的一项重要发展策略,旨在改善社会教育与学习环境,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以促进社区发展与城市建设,创建有利于市民不断学习和发展的学习型城市。
总体来说,韩国主要以推进终身学习城市项目为抓手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实践。1972年,韩国成立了首尔终身教育中心。20世纪70年代由韩国总统发起,中央政府负责策划组织,在广大乡村地区开展了农村建设活动,通过培养乡村领导者来改善乡村环境,启发村民发展意识,激发民众参与乡村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信心和活力,促进了乡村地区乃至全国性的经济发展。1980年至1995年,韩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政策,推动终身教育活动的发展。通过部分时间学习申请高等教育入学及学分银行制,为妇女及老人提供再学习的机会,通过科技媒体实施远距教育等措施建设学习型发展环境。
2000年,制定《终身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振兴地方的终身教育,可指定或支持市、郡与自治区成为终身学习城市,并支持其发展建设。2007年,韩国再次修订《终身教育法》,终身教育的实施主体由中央政府下放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具体负责落实终身学习城市的建设并接受教育部下设的全国终身教育执行机构的指导。同时,政府提高了发展终身学习城市的财政投入。
为增进终身学习城市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韩国政府成立了全国终身学习城市协议会,由教育科学技术部相关领导与被指定为终身学习城市试点市的市、郡、自治区负责人、教育厅长组成,协议会运行与活动所需的人力和经费由国家与地方政府补助。此后,终身学习城市的建设实施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为了提高终身学习城市的发展水平,中央政府还提出了7项补助方案,即一市一特色补助、特色课程补助、终身学习城市咨询补助、学习结果标准化补助、成立工作管理补助以及构建网络补助,支持经费也在逐年增加。2008年,由于终身学习城市数目增长过快而影响了城市建设的质量水平,韩国政府停缓了审核步伐,而以提高终身学习城市的发展质量为主要政策目标,截至2013年,终身学习城市已有118个,占韩国227个地方城市总数的52%。
终身学习城市建设项目是韩国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促进了当地终身教育基础设施的系统建设,加强了地方终身教育项目的建设能力,通过整合教育资源、设立专职机构、提升人员专业性等措施提升了终身教育的服务质量,提高了市民终身学习参与率,也提升了居民生活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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