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公司工会签订“1+3”集体合同
来源:工人日报
“集体合同签了,我们都吃了定心丸。”2月2日,记者采访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公司时,该公司职工李曜幸福洋溢地告诉记者。近日,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公司在广州召开年底工作会,会议特意安排了“1+3集体合同签约仪式”这一议程。该公司工会主席胡阳平代表全司近千名职工与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仲崇涛正式签订“1+3”集体合同。
http://acftu.workercn.cn/html/files/2021-02/02/20210202172146569921481.jpg 据了解,“1+3”集体合同主要包含1个主合同和3个专项合同,分别是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合同厘清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公司最低劳动标准、劳动者福利待遇和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如集体合同第16条规定公司不得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该合同还明确了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保护条款,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中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不得降低工资等。
“职工是公司的主人,维护职工权益是我们的心上事。”公司工会主席胡阳平表示,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公司致力于和谐企业建设,积极建立稳定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员工关爱工程,关心职工生活,希望以“1+3”集体合同为抓手提供更多让职工放心满意的服务保障,并切实推进“1+3”集体合同落实落地,为护航“六稳六保”贡献更多企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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