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66 发表于 2021-2-26 17:22:44

兰州修改物业条例:新增党建引领和工会组建等内容

  工人日报客户端讯新修改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增加了党建引领和工会组建等内容。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宗军在2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党的领导制度化和法治化的新要求,以及总结提升兰州市基层管理党建引领的实际经验,增加了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等内容。

  《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协商共治机制,支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同时,“鼓励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根据有关法律和章程设立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以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党组织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推荐;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产权单位推荐方式产生。”同时,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根据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在按照前款方式推荐的人员中,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党组织的意见。”

  《条例》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党组织鼓励和支持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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