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ufeng0299 发表于 2021-4-4 10:31:58

14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政策变化如何影响考生?

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集中发布,截止到4月2日微信发布,已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发布招生简章!

1.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2.武汉大学、兰州大学

3.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4.北京理工大学



2021强基计划政策快速掌握✚●

1、新增高考出分前考试确认,同时入围比例扩大。
增加的确认环节,现在大家普遍担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估分不准,我们暂不讨论;二是确认后爽约的影响,目前高校的说法是“视情节向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反馈”,具体后果不明确,但赫敏老师提醒考生需谨慎报考,尽量合理择校。
但整体来看,这样的设计可以过滤掉分数偏高的和对强基有一定“功利心”的考生,加上入围比例扩大,入围人数增多,入围分数大概率会降低,对真正热爱强基或心属某所学校的考生是有利的,高校也能得到相对满意的招生结果。
2、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变化,可能是基于2020年招生情况的调整,影响不大。
3、招生专业:目前看,仍然聚焦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哲学、历史、古文字等基础学科,其中西安交大新增工程力学、山大新增生物医学科学专业。
4、限报:仍然是限报1所学校+若干专业。
5、报名时间:目前大都集中在4月8日至30日期间报名,报名时间在20天左右,与2020年相仿。
6、报名地址:统一在阳光高考特殊招生平台
目前,高校招生简章还在陆续发布,清华、北大强基简章也未出台,考生家长可以持续关注,尽快熟悉政策,顺利报考。

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潜质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现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明确兴趣志向和创新能力表现,具备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且考生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不划定本科一批控制线的省份,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划线标准执行,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与我校要求相匹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强基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见下表,具体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兰州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填报要求
1.报名系统填报
拟申请填报我校的考生,须在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3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具体如下: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试点高校。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考生选考科目(或科类)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按简章和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填报。
2.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
3.考生须于2021年6月10日—18日通过报名系统平台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否则视为放弃校考资格。
(二)入围校考办法
1.校考入围名单发布时间:2021年6月26日-6月27日,将根据国家相关安排、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
2.对于报名材料齐全的第一类考生,以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六倍为原则,按照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校考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
3.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校考。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
2021年6月30日-7月2日,分省、分时段、分批考核,并将根据国家相关安排、疫情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时间调整,具体时间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2.考核方式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考核方式,正常情况下组织实施线下现场考核,疫情形势严峻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下考核时,组织线上考核,具体安排以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成绩计算及相关说明
(1)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兴趣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面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
(2)体育素质测试:
体育测试内容:实心球投掷,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体育测试免考申请说明:学生因残疾原因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须填写《免予执行兰州大学体育测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免体测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免体测申请表》原件和三级甲等医院医学证明(或残疾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体育测试并视为合格。
成绩使用办法:体育测试成绩作为资格划定的参考。
(3)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值)×15 ,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四)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的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高考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限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录取信息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为强基计划学生制定本硕博衔接贯通的培养模式,开放重点研究基地及科研平台,实行专门的海外交流方案,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强基计划实行小班化和导师制,学生优先享有参与科学研究项目的机会,享有专门的基本全覆盖的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享有更多出国交流的机会,享有更高比例的奖学金评定政策。强基计划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后,优先享有被推荐参加留学基金委中外联合培养,给予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的机会。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学业表现情况进行动态进出调整。
具体培养方案详见各学院网站。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提供。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涉及违法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对确需调整专业的,须经过学校审核同意,且仅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内调整。
(四)凡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由考生自行承担交通、食宿等费用和个人安全责任。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的工作,不举办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应试培训活动。
(六)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学校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校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
七、联系方式
(一)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
电话:0931-8912116、0931-519667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二)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0931-8912159


E-mail:jwjc@lzu.edu.cn
(三)其他相关网站
兰州大学主页:


八、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为深化新时代高考改革,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自2020年起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做好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下同)上50分,对于高考成绩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
二、招生专业


注:1.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中,“物理+化学”表示物理和化学都要选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中只要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其他情况同理。
2.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计划见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仅可报1个专业志愿),且不允许专业调剂。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已报名考生须在6月12日至20日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且须签订相应承诺书,否则不予入围。
(四)确定校考入围考生
对于已确认的第一类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人选及其唯一入围专业(如有同分考生,均可入围)。
对于已确认的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报名条件中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五)校考
我校于7月3日前组织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考查学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能力等,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
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等,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
第二类考生单独组织考核,具体办法与测试方案一并公布。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一分钟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中选择2项进行测试,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评价指标的及格标准,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校考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将在入围考生名单确定后公布,并视入围情况及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文史类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不分文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强基计划按照“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式培养,单独编班,单设培养方案。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生物医学、国学、古典文献、科技考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家治理、国际问题等)设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自主选修其中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在选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相关学科攻读博士学位,基本学制四年,考核合格授予博士学位。
强基计划学生实施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学生入校后,在第三学年末(本科阶段)进行第一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进入第四学年(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习;未通过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同时从相应专业普通班中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增补进入强基计划。在第四学年末,根据本科毕业审核情况,对符合本科毕业要求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推荐免试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没有达到要求的学生退出强基计划。在第五学年末进行第三次考核与分流,考核通过者根据学生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自愿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
我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相关材料无需考生本人向我校提供。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本科阶段性考核分流原则上限于本校同专业普通班。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山东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31-88364422
邮箱:jjc@sdu.edu.cn


八、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
西安交通大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总体部署,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为导向,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将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子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以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类考生: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金牌)或二等奖(银牌),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数学类、物理学类、生物技术、哲学、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力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哲学专业招收文科生,其他专业招收理科生。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以下要求:


2.招生计划、省份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3.选拔程序
考核资格认定。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末位高考成绩同分全部入围);对于符合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均可获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考核资格确认。所有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均需于6月10日~20日在报名系统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核,确认参加的,须提交经本人及家长(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扫描件,来校参加考核时提交纸质版;确认不参加的或在上述确认时间内没有确认的认为主动放弃考核资格,高考成绩公布后不得参加我校强基计划的考核。
考核方式。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面试时采用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体育测试。测试内容为:体质指数(BMI)、立定跳远和50米跑。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体育测试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测试成绩÷测试满分×15%)×100(其中测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拟录取名单确认。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拟录取。
3.专业确定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考核测试成绩、考核笔试成绩、高考成绩等优先顺序确定。
4.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1.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构建基础扎实、专业前沿、知行合一、思维创新的强基计划培养体系。
2.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科研训练,助力学生成长与科研创新同步发展。
3.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培养学生以学促研、以研促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科研反哺教学,将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实验仪器、实验项目、教学案例。
4.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方法论。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前沿,打造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交叉、课程融合的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推动本科生进入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长线规划,实现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衔接。尊重学生个性,一人一策,实施小班制、导师制、国际化、学分制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上不封顶的成长空间。
5.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每学年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同时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的相应专业。被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详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30日
2、考核资格名单及选拔标准公示:6月27日前
3、考核时间:7月1日~2日
进行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考核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考核指南》。
4、录取标准公示:7月5日前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力。
3.选拔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酌情提供部分路费和住宿补贴。
4.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5.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6.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2.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结果等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报请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8249
举报邮箱为:jwb@xjtu.edu.cn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    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2021年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理论与应用力学、核工程与核技术。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仅招收理科学生。
对于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的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
对于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的考生,报考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时,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报考其它专业时,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做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强基计划网站,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的强基计划。
考生最少应填报1个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参加我校考核
考生须在高考后、出分前,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我校考核,未确认的考生不具备入围资格。确认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考生确认后,无故缺席我校考核,我校将视情节,向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反馈。
(四)入围高校考核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按我校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
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即可入围。
(五)高校考核
6月29日至30日,举行高校考核(含笔试、综合面试)。
1.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50分。
2.笔试和综合面试方案
对于第一类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综合面试环节主要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和面试表现,重点考察兴趣志向、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对于第二类考生,我校将依据其学科特长,组织相关专家单独进行考核。
3.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参加我校考核时,提交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体质测试成绩证明。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坐位体前屈、肺活量测试。体质测试成绩证明将作为我校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我校考核成绩占15%。具体公式为: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我校在该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我校考核成绩、我校考核笔试总成绩、我校考核笔试数学成绩、高考数学、理综或物理、语文、外语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四、培养方案
我校始终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坚守“精品大学、英才教育”的理念,坚持“基础宽厚实、专业精新活、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传统特色,保持适度规模,强化科教结合,重视通过学科交叉培养人才,尊重学生兴趣,完善“两段式、三结合、长周期、个性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注重基础、强化交叉、突出前沿”的本科课程体系,促进科技拔尖人才的成长,兼顾多样化人才培养的需求。
(一)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我校强基计划将设置强基班,实施强基计划的各专业强基班采取30人左右的行政编制,开展小班教学。强基班聘任不同学科方向的优秀人才担任班主任,强基班所在系的系主任担任该专业强基计划主管负责人。
我校将为每名强基计划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定期向学校进行汇报。每学年,按学业表现采取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并从全校遴选优秀学生补入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学生的分流与补入,由学校强基计划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教学委员会共同决策。
(二)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强基计划学生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实施强基计划的各专业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协同,梳理各专业学科本硕博阶段的知识体系,优化课程设计,开设各学科本硕衔接基础课程以供学生选择,并从选课、排课、成绩记录等各环节确保强基计划学生能够顺畅修读研究生课程。
我校将在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方面优先支持强基计划学生,推广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衔接的培养模式。
(三)其他激励机制
我校将为强基计划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条件。
1. 为所有的强基计划学生提供充足的奖学金;
2. 为所有的强基计划学生提供国际交流的机会、经费;
3. 为所有的强基计划学生配备学术水平一流的导师,提供全程指导,帮助学生在学业规划、专业兴趣成长、学术能力拓展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4. 为所有的强基计划学生提供在中国科学院相应研究所、国家大科学工程和平台开展实践能力提升的机会;
5.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申请各类荣誉、奖励;
6. 优先推荐强基计划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26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551-63602591
监督邮箱:jjjc@ust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满足以下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将来从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高度认同我校“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和“国民表率、社会栋梁”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相应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等省份试点招生。
各专业招生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哲学
文史类
不限选考科目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文史类
不限选考科目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历史学
文史类
不限选考科目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招生省份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具体信息。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于4月12日12:00至4月30日12:00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2),按照招生简章及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可在我校强基计划投放该省相应科类(或首选科目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学校将视情况在高考后成绩发布前于报名系统内增加考生确认环节并签订承诺书。
高考成绩发布后,确定入围校考名单。入围校考的考生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测试指南》并按时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按不超过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校考考核
7月4日前举行校考考核,含专业测试和体育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各专业测试形式、成绩折算办法以《测试指南》为准。(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视北京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1.专业测试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以及专业相关领域学习兴趣、发展潜力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参考材料使用。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2.原则上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项目为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跑。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占85%,校考成绩占15%。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时同分比较的优先条件之一。
2.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根据分省分科类(或首选科目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名单,宁缺毋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体育测试成绩。在拟录考生中,根据校考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校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学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总体培养方案
学校强基计划与学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紧密衔接,坚持“植根铸魂、强基固本,博学深究,兴趣主导、创新引领”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宽厚基础、学科复合、科教融合、大师引领、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机制和培养过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国际性、挑战性和个性化。致力于培养具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学识和卓越能力、深刻思想和宽广视野、长远眼光和创新思维,能够潜心学术,关注重大科学和人类发展问题,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科技强国做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人才。培养方案要点如下:
(一)采用通专结合、本硕博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通识教育强化思想引领和核心素养、核心能力培养;专业教育强调宽厚基础、扎实能力,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设置课程和培养环节,突出学习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性。同时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提供丰富的特色选修课程,并在高年级打通研究生课程学习,学生在学术导师组的指导下,依据其个性化特征和发展规划构建个性化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管理。
(二)配备国内外高水平师资,全面实行导师制。选聘校内外最优秀的师资承担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聘请高水平国际师资开设全英文国际化前沿课程和讲座。在培养过程注重大师引领,实施学术导师组和学术导师相结合的学业发展指导制度,同时通过新生研讨课、学术研讨班、学业导师、学术讲座、科研实践、大师工作室等具体举措促进师生互动,引导和指导学生学业发展。
(三)设立研究性学习平台,学生常态化参加研究性学习。每个强基计划专业平行开设若干研讨(研读)班,营造研究性、自主性、开放性、挑战性的学习环境,学生应根据兴趣持续跟踪参加一个研讨(研读)班。
(四)依托学校高水平科研平台,实施科教融合培养。依托各相关学科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科研机构和平台,开展学术研讨班、学生进科研项目(实验室)、学生进产学研项目,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研究为目标,在科研团队指导下,按照学习和研究有机融合的方式,开展科研实践,实施渐进式学术训练。学校为学生参与校内、国内和国际科研计划提供经费资助。
(五)搭建国际化培养平台,培养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学校和学院利用现有的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并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合作伙伴,学校和学院选聘高水平国际专家为学生国际学习、研究、交流提供指导,通过派往合作学校和机构交流学习、组织考察交流、推荐申报国家和机构国际学习奖学金、依托国际小学期聘请国际一流师资开设系列前沿课程等方式和途径,为强基计划学生搭建一流的国际学习交流平台。学校为学生出国交流交换提供资助。
(六)实施科学动态的考核和进出机制。为落实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理念和强基计划目标要求,各专业实施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1.动态考核机制
(1)原则上各专业每学年考核一次,部分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规律第二学年开始考核。
(2)由考核小组依据学业成绩、课外研学情况、综合素养、学术导师意见、学生学习规划和学习意愿等方面实施综合考核,考核重点关注学生学术志向、相关领域学术潜力、综合发展能力。
2.动态退出机制
(1)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转专业;达不到考核标准的,应退出强基计划。
(2)在前两学年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或相近专业对应的普通班级继续培养。对于在第三年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在考核小组指导下根据学生实际和兴趣制定后续学习计划,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3.动态进入机制
(1)入校第一学年后,根据资源条件情况,学院可在普通班学生中选拔适量学生进入强基计划。
(2)参加选拔的学生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获得所申请的强基计划专业两名(含)以上教授推荐。考核小组对申请者实施综合考核,考核包含笔试、面试和对以往学习及综合表现的考察三个方面,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志向、学术潜力和综合发展能力,择优录取。
(七)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各强基计划专业按照本硕博衔接培养的要求设计培养体系。
1.培养体系的衔接
(1)按照强基计划总体培养目标科学确定本硕博各阶段培养定位、培养要求和侧重点,形成各阶段有机衔接的整体培养体系。
(2)本科阶段强调宽厚基础和扎实能力培养,为后续硕博培养奠定良好基础。
(3)针对第三学年考核通过的学生,在第四学年开始实施本研衔接培养。
2.本研转段机制
(1)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与名额。强基计划学生第三学年考核通过后,将获得转段候选人资格。
(2)获得转段候选人资格的学生,将根据学生自身兴趣、特点、条件以及相关培养方案,可通过相关程序录取到强基计划培养单位相关学科或相关交叉学科专业进行硕士培养或直接进行博士培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其取消相关考生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招生咨询电话:400-0123-517
传真:010-62511156
本科招办邮箱:zsb@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10-82509918,邮箱rucjj@ruc.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八、本简章由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data:image/gif;base64,iVBORw0KGgoAAAANSUhEUgAAAAEAAAABCAYAAAAfFcSJAAAADUlEQVQImWNgYGBgAAAABQABh6FO1AAAAABJRU5ErkJggg==哈尔滨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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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亦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必须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网址:http://gs.cyscc.org/)公示后方为有效],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
1.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
表1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名称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3+1+2模式)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科
必选物理
首选科目必选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应用物理学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程力学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2.招生省份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份投放专业及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强基计划报名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按平台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一至四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如存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如比较后依然同分则同分学生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1.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2.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完成强基计划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可直接免试攻读研究生,可选择“本硕博”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可在本科大四阶段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本硕博”衔接培养的学生,硕士、博士阶段可选择在我校校本部、威海校区、深圳校区之间跨校区选择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继续学习。
3.其他激励机制
学校将从未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强基计划学生的基础能力,配备优秀教师承担课程任务;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院士、杰青等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并为其开放各类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学校还将多渠道筹措经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强基计划的经费投入,资助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际顶尖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学校单独设立面向强基计划学生的奖助学金,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调转专业。
(四)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七、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工作日8:00-11:30 13:30-17:00)
传真:0451-86417835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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