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21-5-6 20:19:21

【读书】年少离开得多匆忙,后来就思念得多惆怅

读这部小说,我想起了我的童年。那时,我生活在农场,左邻右舍基本都是父亲的同事或者熟悉的人。与我同龄的孩子很多,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嬉戏,一起长大。关于童年,我的记忆是美好的,如晚上同弟弟妹妹一起看璀璨的星河,流星划过并不稀奇;提着自制的小灯笼去同学家串门,还有奶糖吃;不谙世事的我跑到同学家看电视,人家都要睡觉了,我也赖着不想走;看到邻居阿姨做的美味佳肴,竟然垂涎三尺;父亲单位食堂的菜里竟然有绿虫子,可大人们吃得还挺香,我却恶心地不得了;每年的正月,农场都会组建一支秧歌队,在家属居住区扭来扭去,热闹至极;我读书的学校最初是养鸡场,因为淘气的同学竟然在破洞的墙壁里掏出了臭鸡蛋。如今,我所居住的地方,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喧闹,承载着我美好记忆的俱乐部闲置那里多年,曾经过过眼瘾都觉得是奢侈的供销社因为一场大火而变成残垣断壁,我的那些玩伴基本也都天各一方,留下的只有美好的回忆。
今天与大家分享潘一掷著的《子弟》。作者是三线厂矿的子弟,所以对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厂矿”有着特殊情结。我们一样,虽已离开故乡多年,但仍惦念着父辈奋斗过的“我们厂”,惦念着在十里厂区中度过的少年时光。作者利用到各地出差的机会,从新疆的钢铁厂、甘肃的核工业厂、重庆的铸钢厂到贵州的航空厂,广泛搜集超过50座厂矿中的青春故事,历时四年打磨,创作出《子弟》一书。
“年少离开得多匆忙,后来就思念得多惆怅。”编者的这句话一下子触动到了我。我离开家乡时就很匆忙,匆忙到上午还在学校上课,中午就看到父母已经把我的行李收拾好了,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与同学和老师告个别,我们退学了。我当时完全是懵的状态,不知道怎么与同学道别的,也忘记了与老师说了什么话,只记得同学们前呼后拥地送我到火车站,从此只剩下思念。
潘一掷所写的故事,就是童年时在父母的工作圈中生活的经历,这个经历与我的生活经历非常像,所以才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在如今城市生活多年的我,依然存有陌生感。当然,我出生的地方,也与我渐行渐远,即便我回去过,也再寻不到曾经的影子。
这部书故事的主人公男孩小满,生活在一座工厂大院,这个大院里有商店、医院、学校,左邻右舍住的都是父母的同事和朋友,大人们喜欢捧着饭碗边吃边聊,小孩子的小心思都逃不过大人们的眼睛。小满早恋了,还没开始,就被大人们扼杀在摇篮里,小满只能独自单相思,这恐怕是小满少年时最遗憾的一件事了,也或许成了他最美好的记忆。
再后来,工厂衰败,工厂大院再也没有往日的繁荣,很多人为了生活搬离大院,四处漂泊。小满一家,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离开了故乡,寻找重生。
作者写了以厂为家的父母,也写了“厂矿子弟”的成长;写了一群穿开裆裤的发小和厂区里时不时发声的大喇叭;写了我们都用过的粮票、油票、布票,还写了我们都穿过的父辈的工装;写了父母的工作岗位和不断进入大院的各类人员;写了父母从小就教育我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和“厂矿”里发生的大事件。读完这部小说,再想想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那里确实留下了父辈的青春和拼搏,而对于我来说,那里只有艰苦而快乐的童年。
我与作者一样,都看到了父母拼搏的身影,也深知他们为了孩子的未来,宁可牺牲自己的事业,转入他乡重新创业的艰辛,如今我们长大了,理解了父母的良苦用心,他们可以风风光光地干到退休,然后享受晚年的幸福,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路来走,宁可亏了自己,也不亏了孩子。
离开家乡后,我很长时间做一个梦,找不到家了。每次从梦中惊醒时,都有些怨恨父母,如果给我的“惊喜”不是那么突然,或许我能很快地适应新生活的地方。因为父母的一个随意决定,我就如作者在文中写的一样:“小满这才明白,原来最可怕的不是开始怀念,而是无处怀念。”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21-5-6 20:21:02

与大家分享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读书】年少离开得多匆忙,后来就思念得多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