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益诉讼模式 增进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六一”前夕,浙江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审理的一起全国首例涉未涉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涉未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件联合未保组织创新公益损害取证论证、损害赔偿金使用监管等模式,增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对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借鉴意义。2020年1至2月,母婴用品销售商吕某利用他人购买口罩防疫的迫切需求,通过互联网以每只1.5~7元的高价,将“三无”伪劣儿童口罩销往杭州、绍兴以及江苏等地,被销售并使用的数量达3.7万余只,销售金额8万余元。经检测,该批儿童口罩质量均不合格。吕某通过互联网向不特定多数消费者销售伪劣儿童口罩的行为,扰乱了互联网市场经营秩序,危及众多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
2020年2月,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立即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查明吕某主观故意、涉案口罩来源、交易数量金额等,对3名涉案人员及时批捕起诉,追诉同案犯1人,召回伪劣儿童口罩2万余只。同时,因本案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同步固定公益损害证据,委托团区委组织公益诉讼观察员、司法社工等调查论证公益损害隐患。经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2020年8月,萧山区检察院又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吕某在全国性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伪劣商品警示公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口罩销售价款三倍的赔偿金25万余元,获法院判决支持。案结后,检察院、法院与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在人大代表和团委、妇联等未保组织以及新闻媒体见证下,共同签署赔偿金托管协议,约定该款项由省妇儿基金会代为管理,专用于预防和治疗未成年人新冠肺炎等公益事项支出。
审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本案是全国首例涉未涉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涉未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积极践行融合式监督理念,精准研判案件内在法律关系,综合运用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令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吕某等人付出沉重代价,对全社会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办案过程中,萧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法“两长”出庭、同步直播的庭审模式,联合未保组织创新公益损害取证论证、损害赔偿金使用监管等模式,增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对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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