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控、互联互通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起来!
中工网讯 据人社部官网消息,近日,人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中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问题,明确专用账户管理事项,要求国家、省、市、县逐步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开展监控预警,多方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提出专用账户管理的4个核心环节,分别是:账户开立、撤销、费用拨付、工资支付。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需要撤销专用账户时,须将本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公示30日,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建设单位按时拨付人工费用,未及时拨付时要加强预警处置,账户资金不足时要及时追加。否则,将受到项目停工、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实行总包代发工资制度的,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资支付委托协议。将实名制管理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基础信息,确保工资精准支付到人。
《暂行办法》明确了省级应当建立全省集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支持辖区内省、市、县各级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计划建立纵向与各地人社部门,横向与行业主管等部委互联互通的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平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相关系统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协同共享和有效衔接,方便农民工及时掌握本人工资支付情况,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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