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叫“东印度”的“公司”们
梁二平鸦片战争后,更多中国人知道了这世上有个叫“东印度”(大航海之初,西方人弄不清东方国家,将印度东边的西太平洋地区,一律称之为“东印度”)的公司,听上去是一个做买卖的,但却代表一个“船坚炮利”的宣战国。这个公司1773年在孟加拉取得了鸦片贸易的独占权,后经加尔各答向中国贩卖鸦片,引发了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中国教科书上写明1840年是中国近代史的原点。
如果,以这个“公司”为线索去寻找中国近代史的来龙去脉,会发现那个时代西方国家脚前脚后,都在东方成立了一个“东印度公司”:1587年,葡萄牙率先建立了东印度公司;1600年英格兰建立东印度公司;1602年荷兰建立东印度公司;1616年丹麦建立东印度公司;1664年法国建立东印度公司;1722年普鲁士(德国)奥斯坦德建立东印度公司;1731年瑞典建立东印度公司;1774年奥地利建立东印度公司。
最早将殖民扩张“公司化”的是大航海的先锋葡萄牙。当时,几个热衷海上探险和海外殖民扩张的国家,除了哈布斯堡掌控的西班牙,都称不上大国。这些小国,尤其是葡萄牙与荷兰连立国都十分艰难,它们所谓的“崛起”,几乎就是公司式“兴起”。这些小国国家本身没钱,商人钱也不多,远洋探险的空间距离和庞大财务支出足以吓退任何独立的投资者。于是,这些小国的王室采取了政府出让“特许权”,算作一种入股,多位商人凑钱组建探险船队,或“特许股份公司”,最后与国家“分成”——由利益来“平衡”两者的关系。
1498年达·迦玛率葡萄牙船队来到印度,建立了印欧贸易航线。1587年葡萄牙建立了最早的“东印度公司”。英格兰虽然没有参与发现好望角、新大陆和印欧航线,但投资远洋贸易,起步并不晚。早在1553年,为了探索白海的贸易,英格兰成立了第一个以入股形式进行海外贸易的特许公司“莫斯科公司”,到1680年,英格兰先后成立了49家海外公司。如1557年成立的“西班牙公司”、1579年成立的“东陆公司”、1581年成立的“土耳其公司”、1588年成立的“几内亚公司”……其中,最为“成功”的是1600年成立的东印度公司。
这个公司由一群有野心和影响力的商人所组成,最初的名字是“伦敦商人在东印度贸易的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有趣的是1600年4月,荷兰博爱号(De Liefde)从吕宋漂流到日本,船上的英格兰商人威廉·亚当斯(后来的日本名为三浦按针)上岸。这一天,它标志着英格兰商人和荷兰商人首次与日本发生了历史性的交往。英格兰东印度公司,后来还获得了助理政府和军事作用,直接参与鸦片战争。《泰晤士报》曾评论说:“在人类历史上,它完成了任何一个公司从未肩负过、在今后的历史中可能也不会肩负的任务。”
荷兰在1602年正式建立东印度公司之前,从1592年到1602年,在遥远的亚洲国家陆续建立了14家贸易公司。后来在荷兰政治家约翰·范·奥尔登巴内费尔特在诸公司间展开了积极斡旋,最终促成了这些公司的大统合。于1602年3月,成立“联合东印度公司”(缩写为V.O.C)。与在一年前率先起步的英格兰东印度公司相比,荷兰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聚集了其10倍以上——约650万盾——的资本,成为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公司。至1799年,这家公司一直持续经营了大约200年之久。
跟在荷兰、英格兰身后的是法国东印度公司,它于1604年获得了法王亨利四世的认可。但这个公司没等到东印度展开贸易活动之前就销声匿迹了,法国于1615年又建立了“马鲁古(即香料群岛)公司”,1643年又成立了“东方公司”。直到1664年8月法国东印度公司重新获得路易十四颁发的特许状,正式创立。不过,相较于荷兰、英国的情况,法国的商人都是占股较少的小型股东,这是法国东印度公司的一个显著特点。
1667年法国船队才成功地在印度西北部的苏拉特、孟加拉、马苏利帕塔姆等地建立了商馆。法国本土终于迎来了运载着棉织物、胡椒等东印度产品的本国船队。但是,法国东印度公司始终未能振兴繁荣,这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侵扰,事实上,先期到达东方的都是抵制和打击后来者……
当年的印度洋和西太平洋,到处飘扬着各色东印度公司的旗帜(如VOC字母相叠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旗帜),表面上看,这些叫“东印度”的“公司”们是各个国家的商业船队,经济实体,实际上,它们又是一架架血腥的既有内部争斗又有对外压迫的殖民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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