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凝练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自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明确坚持全过程民主以来,“全过程民主”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9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刊发“全过程人民民主系列谈”。新任中国驻美大使秦刚日前在美国卡特中心和乔治·布什美中关系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对话会上发表演讲,深入阐释“全过程民主: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10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
作为政治理念,民主寄托了人们对“主权在民”的美好期盼。落实到现实中,不同国家制度、不同文化孕育了不同的民主形式。因此,民主的关键在于“管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社区治理和服务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对民主认识的深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
全过程人民民主诞生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必然产物。其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大优势。同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安排,不仅保证了代表由人民选出,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更重要的是,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如在立法过程中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政府部门广泛听证、广开言路,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机制,突破“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的“民主烦恼”。
全过程民主的底色和特质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宗旨、价值追求,充分体现在国家各方面制度设计和运行之中。以人大监督为例,在确定监督项目时,就明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从过程上,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进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从结果上,强调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不能“一查了之”“一听了之”“一审了之”“一问了之”,力求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
全过程民主是不断发展的民主。实践证明,民主制度既非只有一种模式,也需要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不断拓展。一方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各项议案报告,通过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等平台,通过创新代表约见、问询、定期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等机制,各级人大代表借助一系列不断拓展的制度安排,与各级人大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双向联系越来越紧密,持续激发人大制度的活力和生命力;另一方面,从基层群众自治到民主恳谈、网络问政,在各地各行业各领域,广大人民群众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诉求,参与治理的渠道越来越丰富,书写了中国式民主鲜活实践。
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亨廷顿说,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治理的形式,而在于治理的程度。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推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理念与实践、过程与结果、程序与实质的统一,或许正是中国式全过程民主赢得广大人民群众认可与支持的成功密码。(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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