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率先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继全省16市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后,近日,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建立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确定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至此,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的省份。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省16市已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34.9万。
《通知》规定,凡参加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包括退休人员)都在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费用原则上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合理分担。起步阶段,参保单位缴费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个人缴费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转。2022年资金暂按每人每年115元一次性筹集,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个人分别承担100元、15元。2023年起,每年1月按上年12月31日参保人数一次性筹集。
目前,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和经办服务体系已经建立,失能评估标准、申办流程、服务项目、定点机构标准和结算标准等配套政策已经形成。即日起,省直职工中的失能人员按程序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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