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就业形态群体 探索服务职工新路径
普陀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军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完成对《工会法》的修改,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背景下,伴随着企业组织形式和职工就业形态的多元化发展,此次修改意义深远。普陀工会将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工会法》,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方面继续探索新路径、新方法。
一是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探索入会+服务+提升“1+1+N”工作机制,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和吸引力。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利用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爱心商家、居民区活动室等阵地,打造“一键入会”数字化应用场景。同时进一步推进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扩面提质,精准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二是打造工会维权闪亮品牌。发挥全国劳模朱雪芹法律援助工作室的影响力,探索“普法宣传+定制服务”、“线下课堂+空中课堂”的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和维权力度。联动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探索在基层工会设立职工法律维权“帮办点”,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宋增光、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张文强的示范引领,挖掘培育一批优秀送餐员。组织动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之余投身到文明创建、安全检查等社会治理志愿活动中,让更多的正能量在新就业形态群体中接棒传递。
普陀工会将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工会法》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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