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绿水洞煤矿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管理
2022年,四川川煤集团华荣能源公司绿水洞煤矿延续2021年四季度良好做法,继续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及带班作业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首先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及带班作业个数、班次、时长、考勤方式和工作职责。要求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及带班作业人员要严守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纪律规定,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切实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为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行为,该矿同时出台了严格的考核管理规定。明确井下基层单位队长、书记、常务副队长、技术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日常下井时间不足3小时的按10元/分钟处罚;带班作业时必须参加班前会,并与当班职工同进同出,否则按200元/次处罚并取消当班带班补助;各级管理人员带班及入井个数不够的,处罚200元/个;连续两个月出现带班和入井个数不够的加罚50%每个;连续3个月出现带班和入井个数不够的,提请矿领导或党委会研究取消其下井或带班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管理人员日常下井、带班下井的,本人未下井而又出现井下出勤(包括地面考假勤、考勤后让人带矿灯入井、下井后在井下与职工调换矿灯)的,一经查出,由纪检监察审计科按规定给予追责、问责处理。(李晓波)
(作者单位:绿水洞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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