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工会: 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山东工人报》(2022年03月28日 第A2版)本报讯 近日,滕州市职工服务中心接到省工会“12351”职工热线平台交办的一起职工维权投诉,反映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问题。受理投诉后,滕州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该公司与职工的劳资纠纷问题进行调处。经过前期沟通和了解情况,双方约定到市职工服务中心进行三方会面协商。市职工服务中心维权服务科科长刘浩根据纠纷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和职工双方表达诉求、交换意见,经过多次的调查和调解,劳资双方均作出了适当让步,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当场履行约定义务向张某某支付了约定的补偿款7500元,职工张某某并对滕州市总工会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和感谢。
近年来,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滕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印发了《深入推进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关注引发劳动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建立健全了劳动纠纷共同化解机制。通过“工会+法院”、“工会+仲裁”,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将“裁”、“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实现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逐步完善裁调、诉调衔接的工作机制。
下一步,滕州市总工会将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宣传,让职工群众了解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职责、意义,树立依法维权观念。同时,密切关注劳动争议中的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积极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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