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重点整治四类“僵尸型”社会组织
(实习生张洋海记者王旭)近日,省民政厅就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在去年专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努力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推动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进一步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通知指出,各地要将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的4类社会组织纳入重点整治范围,要对存在撤销(吊销)登记情形、符合注销登记情形、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3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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