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培育关爱劳模,弘扬“三个精神”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出台《三明市劳动模范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升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三明各级工会组织健全劳模关爱帮扶机制,实现走访慰问常态化、服务劳模亲情化、落实待遇精细化。三明市各级退休劳动模范,每月都有一笔荣誉津贴;省级以上退休劳动模范有医疗补助;省级以上退休劳动模范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大额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有医疗补助;劳动模范补充养老保险费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劳动模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每月领取劳动模范补充养老保险;全国劳动模范享有春节慰问金和健康体检补助金;各级劳动模范有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帮扶金;6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的劳动模范可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
在选树劳模的过程中, 三明市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化培养、竞争中择优、高标准选树劳动模范。市总工会将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作为工会融入全市发展的主抓手,用心培育一批“高精尖”的数字工匠。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在重点建设、智能制造、冶金机械、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物流快递等行业开展劳动竞赛237场、技能竞赛50场,2.49万人次参赛,对竞赛第一名的选手授予“三明市五一劳动奖章”。 目前,全市已有345人获得“三明市五一劳动奖章”。
三明市各级工会积极创建劳模工作室,充分发挥劳模工作室的作用。目前,全市共创建劳模工作室139个,其中省示范性劳模工作室7个、省级劳模工作室51个、市级劳模工作室88个。
与此同时,三明市总工会还持续深化“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目前,三明市共有全国工人先锋号21个,省级工人先锋号272个,市级工人先锋号1439个。(骆志雄 李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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